文章转载自公众号:墙报 ID:wallpost
举办艺术大师展本来是特别好的事情,但是经常会有一些打着国际交流幌子的组织者干一些不入流的勾当,近日就有机构打着日本著名现代艺术家草间弥生和村上隆的旗号,在中国各地大搞展览,展出大量抄袭两人作品的赝品,这么丢人的事情很快也传到了日本。



事件发酵后艺术家方面目前针对此事作出了官方表态。严正声明节选如下:
一、至少2018年9月以后在上海市和长沙市举办的展览会上的展品皆为赝品,上述展会与草间弥生以及本财团没有任何关系。
二、2018年9月以前,在深圳市、广州市、武汉市、苏州市、天津市、青岛市、淄博市、重庆市、新疆举办的展会也同样与草间弥生以及本财团没有任何关系。另,这些展览会上的展品有可能为赝品。
三、草间弥生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姓名权、名誉权、等)均由草间弥生本人所有,未经草间弥生或本财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使用相关权利。
四、草间弥生以及本财团将一如既往积极维护草间弥生及其作品的所有权利,同时也希望艺术界专业人士,美术馆以及画廊充分注意并避免参与此违法行为。
官方声明中也就相关事件的举报和草间弥生作品的真伪鉴定提供了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

草间弥生

村上隆
草间弥生被美国艺术网站选为“21世纪十大前卫艺术家”,作品善用高彩度对比的圆点花纹,因而被称为“波点女王”。村上隆的作品则带有浓厚的卡通漫画色彩,同时影射日本文化内涵,让他成为目前国际上热门、也最具争议的艺术家之一。
造假机构以“草间弥生×村上隆藏品双联展”为名,展出大量冒充“波点女王”草间作品的画作及雕塑等,今年4月以来先后于深圳、广州、武汉、上海、长沙举办。

这些展览大多是免费开放,但在上海举办的一次展览,成人单票价60元,成人和小孩的亲子套票价100元。等到律师向会场方提出警告,展览才中途被叫停。


草间和村上一致认为,“此举侵犯了自身的著作权并违反中国法律”。
草间弥生本人就此事谈到自己的感受:
“当我听说模仿我作品的赝品在中国各地展出,而很多人相信那是我的作品并去看展时非常震惊。我将自己的人生奉献给艺术创造,我的作品却被人掠夺并以错误的方式展示给大家,这是极其令人失望的事情。至中国的人民,至世界的人民,请立刻停止这些赝品展览。请用自己的眼睛直接观看我的艺术的真正面貌。我诚恳的希望我们可以度过这些难关并联手成就一个伟大世界,我衷心的为此祈祷。”
他们打算以涉嫌违反著作权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从刑事和民事两个层面推进法律程序。

律师认为村上的作品在中国艺术品市场上人气较高,所以成为了投机对象。而此次“性质十分恶劣,打算采取(与草间方)同样的应对措施”。

日本动漫的山寨作品横行,著作权和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侵权事例屡见不鲜。但这次居然有人擅自举办虚假展览,可以说是十分大胆。对日本来说,制定应对措施已成为当务之急。
就在去年,北京民族文化宫内举办的《华夏瑰宝——中国民间文物收藏主题展》也惹了一场打假风波,开展没有几天,就有网友就展览中的展品提出质疑,认为展览中多件收藏品“并非文物,缺少历史逻辑,更像是现代仿品。”引发不少参观者吐槽:“我可能看了一场假展览。”

三星堆博物馆在其官方微博发表长文,明确指出“三星堆立体玉兵阵”为假,并向公众普及鉴别方法:三星堆出土大量青铜人,“玉人”几乎没有;三星堆文物目前尚未发现文字,有“古蜀文”的为假;三星堆文物绝大多数经正规发掘,藏于正规文博机构,所谓“民间收藏”很值得怀疑。

广汉市文物局副局长朱亚蓉更直言这些伪文物是“主观臆造,简直侮辱公众智商”。“一个展览,承担着对社会文化知识传播和教育的功能,如果展品本身有问题,传达不正确的信息,就会误导公众。”

后来,“华夏瑰宝主题展”已经改名为《民藏遗珍——民间收藏品主题展》,展品的介绍牌也被撤下,但主办方并未对部分文物涉嫌造假进一步表态。
展览造假已经严重影响了机构的公信力,损伤了观众的利益,那么学术造假更是一种职务犯罪。
10月24日,《中国青年报》刊发报道称梁莹至少有15篇存在抄袭或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问题。39岁的梁莹长期以来都是“杰出学术人才”的“人设”,不仅是南大教授,还是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计划等多个人才支持计划的入选者。
同时,有南大学子反映梁莹教学态度极不端正,常常早退、上课念课件、吃零食、玩手机、缺课、让学生帮做私活等情况。

24日下午,南京大学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梁某涉嫌学术不端等师德问题的说明》,称 “如果属实,南京大学将依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10月26日晚,深陷学术不端舆论旋涡的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梁莹称,自己已向学校提出辞职。

学术抄袭、学术造假、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伪造学术身份……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相关课题组近日发布统计数据显示,1997年至2017年,每年都有学术不端案例被媒体曝光。曝光案例大多数发生在985/211高校,学术不端行为涉事人中一多半为有教授职称者。
学术造假的手段有哪些?
一、并非本人所写,而是花钱雇请“枪手”代写,或不花钱请“捉刀人”代笔。正是由于学术造假之风蔓延,才逐步的形成了一条黑色的利益产业链条。做初端的人出卖学术产权,做终端的人付出金钱坐享其成。他们利用学术论文,既能骗取研究经费,又能钓誉沽名,做到名利双收。
二、部分是个人所写,但经历了剽窃、抄袭、摘录、伪造、篡改等过程。这些人奉行拿来主义,把别人的东西拿过来,但是又不能全盘的照搬照抄。因此摘录、伪造、篡改便在所难免。另外他们还可以在前面加个序,如若中间跨度太大,可以加点自己的增补,使得学术论文看起来连贯自然。后面也可以适当的做些补救,不致让人觉得有狗尾续貂之嫌即可。
三、把别人的学术成果拿过来。东撕一张,西拼一张,南贴一张,北凑一张,不时抓过来再补一张。有些学校老师晋职称时需要科研成果,出书的时候,就是这样做。东拼西凑的拆东墙补西墙,一本科研著作,短时间内即可新鲜出炉。
四、团队分工合作,伪造骗局。某些专家和学者组成的团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伪造相关领域的实验数据、图片材料等科研成果,编造虚假论文,借以获得经费补助或非法占有相关项目奖金。
相比之下,国外一些知名高校甚至更愿意用“清理门户”来保住学校声誉和科学诚信。

哈佛造假教授被撤稿31篇
2018年10月14日,美国著名生命科学网站STAT爆出大新闻:哈佛大学前知名教授皮耶罗被爆长期学术造假,哈佛医学院及其附属布莱根妇女医院要求从多个医学期刊上撤下其发表的总计31篇关于心脏干细胞的研究论文。
由于皮耶罗在申请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的基金中也使用了伪造数据,因此被NIH追讨相关款项,并作出1000万美金的处罚。
对皮耶罗的处罚可能还有更严厉的后续,因为他的行为意味着所有关于“证实心脏干细胞存在”的论文和引用了这些文献的论文全部作废,无数研究、甚至产业可能在一夕之间化为泡影。整个领域数十年之间被引入歧途……

日本“学术女神”形象崩塌
曾任日本理化学研究所研究员的小保方晴子及其研究团队2014年1月在英国《自然》杂志上发表论文说,他们成功培育出了能分化为多种细胞的新型“万能细胞”——“STAP细胞”。但很快有众多研究人员揭露该论文存在多处疑点。日本理化学研究所当年4月1日宣布这篇论文存在“捏造”和“篡改”。小保方晴子的“日本版居里夫人”“学术女神”形象崩塌,其博士论文问题也被摆到聚光灯下。
日本理化学研究所的调查小组称,他们通过对小保方晴子留存的实验材料进行调查,确定所谓新型“万能细胞”实际全都来自该研究所保存的胚胎干细胞。最终,日本早稻田大学认定小保方晴子的博士论文存在问题,要求其在1年内进行修改,但认定其修改后的论文未达到博士论文水平。因此决定取消小保方晴子的博士学位。小保方晴子主动辞职,其导师、曾被认为有望获得诺贝尔奖的干细胞界顶尖专家笹井芳树自杀。
首尔大学教授遭开除公职

2005年12月,韩国Mizmedi医院理事长、生殖学专家卢圣一指证韩国首尔大学黄禹锡教授发表在《科学》杂志的两篇文章中提及的用卵子成功培育出人类胚胎干细胞和用患者体细胞克隆成胚胎干细胞属学术造假,列举黄禹锡研究组培育成的11个胚胎干细胞系中有9个是伪造的,即干细胞与提供体细胞的患者基因不吻合。
韩国首尔大学调查委员会经过深入调查,认定黄禹锡在复制干细胞上的一系列论文系伪造,黄禹锡造假属实。2006年1月,《科学》杂志正式宣布撤销黄禹锡团队两篇被认定造假的论文。2006年3月,黄禹锡在韩国首尔检察厅接受韩国检察部门调查。2009年10月26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黄禹锡进行判决,以侵吞研究经费和非法买卖卵子罪判处黄禹锡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引起了韩国举国哗然。韩国政府撤销了2005年6月授予黄禹锡的韩国最高科学家头衔,追讨国家研究中心的研究经费,韩国首尔大学将黄禹锡开除公职。
鉴于最近频繁出现的学术造假事件,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并下达给各大院校。

通知里详细说:“由于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在学风建设、学术诚信养成、学位论文审查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仍时有发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教育部的《通知》里,针对买卖论文的行为,提出了六大整治措施:
1、 对参与购买、代写论文的学生,直接给与开除学籍的处分。已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要直接予以撤销。而通过学位证书取得的工作,用人担任应直接取消该证书在本单位的认可,这基本就等于要开除了。
2、 追究教师们的失职,学位论文的发表,必然是有教师的指导的。抄袭、买卖的论文能够发表出来,就是教师在审核论文时的巨大失误,对于这样的失误,教师负有直接的责任,对此必须要追究。
3、 针对学位授予的机构,对于在审核过程中不作为的机构,要根据情节的轻重,减少该单位的学位授予数量。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学位授予点,不再允许该单位授予相应的学位。同时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 接受社会的举报,各省级单位的举报电话,应该时时保持畅通,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举报。
5、 按照相关政策的要求,认真做好学位论文的抽检工作,利用现代的信息技术,对于已经发表的学术论文,进行不定期、不定量的随机抽查。
6、 教育部直接进行专项督导,根据现有的动态数据,建设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备案的平台,加强相关的检测。
值得注意的是,教育部这次改变了做法,它直接认定,导师是论文作假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出现的论文买卖、代写的行为,导师需要负责人,对于出现问题的学生的导师,必须要追责,从源头上减少论文买卖可能出现的几率。
造假可耻!草间弥生、村上隆等一系列造假事件一石激起千层浪,某画廊老板在朋友圈不禁喊道“作为一名生活在中国的艺术工作者,我深感耻辱。更让我也无比惊讶的是这种事情能够实现的道德尺度和对艺术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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