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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们会许下很多承诺:我要学好英语,我要锻炼减肥,我再也不跟爱人吵架,我放假要带父母去旅游……
但大多都没有真的完成,因为总觉得生命很长,路还很远,我们还有很多时间。
而今天的这部电影则在反复叮咛,不要等到一切都来不及——
《阿拉姜色》
在四川的一个小山区,住着一户人家,中年憨厚的丈夫罗尔基(容中尔甲 饰),年轻美丽的妻子俄玛(尼玛颂宋 饰)。
一天,俄玛做了一场梦,醒后放声大哭。后来去医院看病,医生严肃又低沉的表情显示,她的病情加重了。
但俄玛隐瞒了梦境和病情,为罗尔基买了新衣服,为公公买了新鞋子和剃须刀,又回了娘家看望父母和性格孤僻暴躁的儿子。
一切安顿妥当后,她决定前往西藏拉萨朝圣,而且立刻就出发,丈夫怎么劝慰和阻拦都没用。
去年,张扬执导的《冈仁波齐》创下一出文艺片票房神话,上映首日排片率不足2%,生生靠自来水把院线排片一路推高,最终拿下1亿票房。
自此,也催生了一波“西藏电影”热。可凡事皆有度,过于雷同的题材正在把西藏推向灵魂的净化器、信仰的安放地这个狭隘的定义上。
所以,看这部电影的前30分钟,我其实并不舒服。朝圣三步一磕头,俄玛一天最多走五公里,大概要走快一年才能到达目的地。
一个病情加重的人,不去更好的医院求医,而去走如此漫长的朝圣路,难道想靠信仰自动痊愈?原谅我这个被科学唯物主义熏陶近30年人,真的很难受。
但很快发现,这些不适感,都是导演刻意布下的局。
罗尔基安顿好家里,赶了来;住在父母家的儿子诺尔吾,也追了来。三人一同前行,夜晚支起帐篷,燃起篝火,唱起了藏族民歌《阿拉姜色》,这是一首祝酒歌,意思是“请您干了这杯美酒”。
在轻轻流转的歌声中,三个各怀心事的人,此刻暂时卸下心防,沉浸在暖暖的温情中。
而这,也成了俄玛最后的温存。第二天,她就倒在了朝圣的路上。从俄玛倒下起,谜底也逐渐揭开。
原来俄玛曾有过一段美满的婚姻,身旁的诺尔吾是她与前夫的结晶,只是有情人没能白头到老,前夫病逝了。
她曾答应过前夫,有生之年要陪他去拉萨朝圣,本以为生命很长时间很多,可一个变故就让诺言成遗憾。
上次去医院,医生告诉她,病情无望、时日不多。当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病痛、恐惧、无力感一起袭来,能将一个人摧毁,但也有摧不毁的,便是埋在心底的记忆和郑重的承诺。
“我梦到孩子的生父,说让我陪他去拉萨。”曾经,她食言过。现在,她不想心怀愧疚地离开,于是背着前夫的骨灰盒,踏上了朝圣的路。
只是,俄玛到底没能走到拉萨,在中途临时搭建的帐篷里,永远地闭上了眼。死前,她请求丈夫罗尔基,带着她的儿子诺尔吾替她走完剩下的路。
至此,电影真正的主题开始凸显:这个老好人般的丈夫,面对妻子的遗愿和并不融洽的继子,他该怎么办?而这个暴躁的继子,又能否坦然接受曾经拒绝过(母亲嫁给他的时候,他没有同意把自己也一起带过去)他的继父?
电影虽然是在藏族的语境下,讲的却是很普世的抉择和情感:人生在世,你选择怎么活和怎么死?
1.
情感的重心坍塌,何以为继?
俄玛是这个重组家庭的纽带,而当这根纽带陡然松开,情感的重心坍塌,罗尔基与诺尔吾的关系开始急剧恶化。
因为,罗尔基彻底了解了俄玛与前夫的爱情故事。他产生了强烈的嫉妒:对他们爱情的结晶诺尔吾冷言冷语;极度的自卑:把俄玛前夫的骨灰盒丢出了帐篷外,把他们的合照撕成两瓣。
而诺尔吾在意识到母亲死后,陷入了深深的恐惧。他喜欢罗尔基,可现在罗尔基或许更加不会要自己,于是他激怒对方:“我早就知道你不想要我了。”
他伤害自己:故意光着脚跑来跑去,直到扎出了血,力气耗尽。
无论是爱情亲情,挖到深处,都有一重自卑又恐惧的底色,这重底色在特定的情境里被触发,它使人痛苦又依恋,互相折磨又互相不舍。
但爱也会给人化解自卑与恐惧的机会。
朝圣于罗尔基和诺尔吾而言是承诺,也是人生的再次选择,很幸运,他们把握住了。这两个毫无血缘关系人,在前行的路上一点点滋生出深厚的亲情羁绊。
罗尔基放下嫉妒的情绪,他更理解、更佩服死去的妻子,也就更从容地接受父亲这个他盼望许久的角色。
而诺尔吾也在罗尔基的带动下,卸下偏执与继父和解,更与别扭的自己和解。
他们本不是父子,但如今,真的成了父子。
有人说,这部《阿拉姜色》就像是《小偷家族》的中国版。导演松太加以一种不动声色的功力,传递着绵延细腻的家庭情感,在平淡间展现生活的本质。
但刚刚,翻了一翻这部中国版《小偷家族》的实时票房,只有31.61万,排片0.6%……人间不值得,但爱值得,好电影也值得。
2.
生命最后一程,怎样谢幕?
大部分人,一辈子存的那点钱,80%都花在了最后几个月,浑身插满管子,靠呼吸机、强心针将生命拉长,也将疼痛加倍。
譬如作家巴金,在病榻上煎熬痛苦了整整6年,却没有选择的权力,因为“巴金活着,是一种职责”。他生前不止一次地说,“长寿是对我的折磨。”
俄玛的前夫也是其中之一。她在医院照顾了他一年,看着各种冰冷的器械在他身体里进进出出,俄玛心疼极了,也害怕极了。
所以,她用欺瞒现任丈夫的手段,让自己远离医院,死在履行诺言的朝圣路上,身旁有心爱和丈夫和儿子相伴。
从这点来看,俄玛是幸运的,更是勇敢的,她拒绝了现代医学的诱惑,为自己争取了一条尊严的谢幕之路。
而有一天,我们也将面临这个问题,生命最后一程,该如何走?或许俄玛,以及写出《最好的告别》的阿图·葛文德都能给你一点启示:我们最终的目的不是好好地死去,而是好好地活到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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