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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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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


作者:沈松侨

来源:《政治社会哲学评论》(台北),2002(3)


由于篇幅所限和内容审查,内容有所修改。

为适应移动阅读,已对原文重新排版,参考文献和注释见原文链接。


一、前言

1949年,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我们的民族将再也不是一个被人侮辱的民族了,我们已经站起来了。」

这一席慷慨激昂的讲话,引得广场上三万多名挥舞着红旗的群众欢欣鼓舞,热泪盈眶,也在全中国与世界各地部份华人社群中,激荡起热烈回响。从「中国站起来了」的仪式性宣示中,热切的中国民族主义者所看到的,不外乎如下的一幅璀璨图景:几个世代中国有志之士梦寐以求,生死以之的目标即将达成;一个富强康乐的新中国,即将实现;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经过迢遥修远的奋斗求索,终将开花结果,赢得豊美甘甜的收获。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致辞,1949年10月1日


一如其它无以数计的类似事例,毛泽东充满感性的政治修辞与其所召唤出的昂扬的集体激情,再次印证了民族主义在近代中国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余英时便曾指出,百年来中国历史发展最大的动力,殆非民族主义莫属;李泽厚也认为:反帝救国的民族主义,乃是「整个近代中国思想的压倒一切的首要主题」。尤有甚者,在近代中国许多个人的意识中,民族主义更彷佛是习与性成,毋庸置疑的认同对象。1932年,郭沫若回忆民初中国知识分子的一般心态,便说:


在那二、三十年前的青少年,差不多每一个人都可以说是国家主义者。那时的口号是所谓「富国强兵」,凡是稍有志趣的人,谁都是想学些实际的学问,来把国家强盛起来。


然而,仔细玩味上举毛泽东的那一段话,却也显示出,民族主义,作为一股强大有力的意识形态,其实还是蕴涵着许多亟待厘清的疑难:


  • 毛泽东所说的「中国人民」 到底指谓为何?

  • 中国民族的边界究竟如何设定?

  • 中国民族是从怎么样的历史境况中,挣扎站立?站了起来的中国人民又将走向何方?

  • 还有,更重要的是,为什么中国民族的集体需求与感情,必须依靠中国共产党的党国机器来「再现」(represent),而不能有他们自己的声音?


对于民族主义在近代中国复杂的发展过程,只能透过历史性的探索,才能掌握其繁复面貌与特殊性格。


民族主义所激发的,不仅是对现实政治秩序之构成与政治权力正当性基础的重大改造,更是冲击到个人意识与社会生活诸面相的一场「文化的革命」。许多相关研究,也都指出民族主义在 (再)建构族群、性别与阶级等社会界限上的关键性作用


本文讨论民族主义与「现代性」的纠葛以及民族建构过程中所涉及的个人与国家关系,略作讨论。本文所讨论的「民族主义」,其实只是民族主义运动中以国家打造 (state-making) 为主轴的特定层面,也只是眩丽夺目的万花筒中一块晦暗的碎片而已。


二、中国民族主义的传统根源

前近代中国是不是一个「民族」?中国的民族主义究竟是源远流长、古已有之,还是迟至近代,才突然出现的独特现象?对于这些问题,十九、二十世纪之交鼓吹民族主义运动的诸多中国知识分子,往往表现出暧昧游移的犹豫态度。


1901年,梁启超标举「少年中国」的口号,便认为中国人传统上「不知有国」,中国历代但有朝名,而无国名,「然则吾中国者,前此尚未出现于世界,而今乃始萌芽芸尔」。同年,他撰写<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一文,痛切指陈中国对外不竞,国势阢陧的根由端在欧美列强挟其「民族帝国主义」,竭全民族之全能力以临我,而「吾国于所谓民族主义者,犹未胚胎焉」,固不足以为有力之抵制。


其实,如同许多学者所一再指出者,民族与民族主义这两个概念,其具体涵义之难以界定,早已恶名昭彰。研究民族主义的学者,往往基于不同的立场与关怀,对其起源问题,抱持着截然异趣的认知方式。主张「恒在论」(perennialism) 或「根基论」(primordialism) 的学者,依据若干根基性的判准如血统、语言、共同祖先、宗教、习俗等体质与文化的「既定资赋」(physical and/or cultural givens),认定「民族」乃是天然生成的人群区划方式,民族主义的感情与冲动也是与之俱来,绵延不绝的长期现象。


反之,如Benedict Anderson 与Ernest Gellner等偏向「现代论」(modernism)或「建构论」(constructivism)的学者,大抵都强调民族主义纵有其历史根源,本质上仍是一种近代情境下方才出现的「人为文化产物」,民族主义的兴起是和资本主义及工业化的发展分不开的。只有伴随着十八世纪以来长期而激烈的政治、经济、文化变迁,西方各国的「人民」,才有可能被型塑成「民族」。


与此类似的观点分歧,在关于近代中国民族主义起源的研究中,也是屡见不鲜。同时由于中国既有二千年的统一国家组织,又有悠远绵长的文化传统,其所独具的历史经验,自不同于从中世纪封建体制下孕育出现代民族国家的欧洲发展路径,也与二次大战后由前殖民地独立而成的新兴国家大相径庭。这种特殊形态,更使得环绕这个问题的纷争,愈形尖锐。


在中国古代典籍中,用来表达类似「民族」概念的语词,为数不下数十种,既有「民」、「族」、「种」、「部」、「类」等单音词,也有「民人」、「种人」、「民群」、「民种」、「部族」、「部人」、「族类」等双音词,独独未见「民」「族」二字连缀并用成词者。目前已知汉语中最早使用「民族」一词者,见诸1837年西洋传教士编纂之《东西洋考每月统计传》所刊<乔舒亚降迦南国>一文。2兹后王韬与康有为所编《强学报》中,分别都曾使用过这个词汇。


「民族」一词在中国之广泛流传,则是迟至二十世纪初期之事,而此时一般所使用者,却与上述的语言先例略无瓜葛,而是借自明治维新时期日本知识分子拼凑「民」、「族」二字,以对译西文nation一词所成的汉语新词。吾人今日习用之「民族」一词,实为一翻译名词,也是十九、二十世纪之交,中、西、日等不同文化系统间跨语际文化实践的特殊产物。


正因传统汉语中并无足以适切表达「民族」概念的语汇,中外学界对于前近代中国是否有过堪称「民族主义」的政治 / 文化概念,遂亦不免各持一辞,相争不下。一般来说,中文学界的学者大都根据《左传》「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严夷夏之防一类的话语,认为中国人的族群与文化之自我辨识确立甚早,中国民族主义思想的历史渊源,可以远溯先秦;因而晚清以来的民族主义思想,「并不是由西方nationalism一字直接译来」,而是「一种时代的醒觉与反应」,其效应所及,殆不过「使传统民族思想之内容有所扩充」而已。


然而,如罗志田所指出者,「族类」观念所构成的「夷夏之辨」,并非如近代「民族」概念对外深拒固闭的严格界线,而是因势而异,漂移不定的柔性界线。《左传》上固然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说法,同时却也明白宣示「入于夷狄则夷狄之,入于中国则中国之」的信念,易言之,这种观念原即揉杂着「种族」与「文化」两层不同意涵,何者较占优势,端视汉族与其它族群相对势力的强弱而定。


大略而言,历代汉族政权强盛时,常常是以文化优劣作为区分华夷的标准;反之,季世势衰,则转而强调血统的传承,以「坚夷夏之防」。就此而言,族类,充其量只是一个高度含混,难以明确界定的概念。也正由于族类观念内在的暧昧性,倾向中国民族主义自发论的论者,也往往偏好刻意彰显传统中国「民族意识」中包容性相对较强的文化侧面,乃至视之为一种「原型的」文化民族主义


与汉语学界之偏重中国民族主义自发性的本土根源适成对比的,乃是英语学界对其近代性与外铄性的强调。吊诡的是,西方学者也正是透过「文化」这个范畴,来否定中国民族主义中的传统质素。


1960年代末期,美国学者James Harrison首先揭橥「文化主义」的论点,认为前近代中国所认同的对象,乃是一套以儒家礼教为核心的普遍性道德文化秩序,而未尝具备独立的国家认同与忠诚感,因此,在中国漫长的王朝历史中,汉族之外的异民族如果愿意接受中国文化的浸濡,也可以取得统治中国的合法性地位。这种奠基于共同传统与共同象征系统的文化主义,与植基于现代「民族国家」之上的民族主义,可谓风马牛不相及。


一直要到十九世纪末叶,在西方坚船利炮的武力威慑下,中国人才被迫放弃长期抱持的文化优越感,由文化主义开始转向民族主义。根据这种论述,传统中国并非一个自觉的「历史民族」,民族主义也只能是近代中国由西方学习得来的新兴事物。


这种「从前现代的文化主义转型到现代的民族主义」的叙事模式,再经Joseph R. Levenson的推阐润饰,成为西方汉学界解释中国民族主义的理论典范,迄今犹居于主导性的优势地位。虽然,陆续仍有部份学者对此解释框架提出批判性的反思。Benjamin Akzin早在1964年便已肯定中国乃是一个历史的「民族」,当其迈入现代时,其民族性与民族主义皆已粲然大备,不假外求


最近,印裔美籍学者Prasenjit Duara更从后现代与后殖民的理论视角,对「文化主义」假说所包含的现代化理论的偏见及其所预设的「直线进化历史观」提出严厉的质疑。Duara反对将政治与文化断为两截,他认为我们很难把作为一种认同的文化主义与族群或民族认同感区分开来。在传统中国人的概念中,文化的观念总是与国家或地方共同体的观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民族主义并不是现代化的产物,前现代中国本身便是一个「自我意识的政治共同体」,同样存在着强烈的民族主义。


严格说来,前近代中国的「族类」观念,当然与现代的民族主义,有着重大的差异。然而,这并不意谓着两者之间毫无相互交涉的可能。民族主义并不是一种蛰伏的实质性力量,一俟时机成熟,即奔泄而出。民族主义毋宁是一套不断形塑吾人之意识与对世界之认知的论述(discourse)这套论述将个人转化为「国民」(nationals),从而决定了我们的集体认同


它是一种制约着我们日常言行举止的观看与诠释的形式。就此角度而论,传统中国的「族类」观念,与西方的近代民族主义,所构成的,其实都是一种「想象的社群」;只是这两种社群有着不同的想象方式,其所依循的论述规则(discursive regularity)及所造成的实际效应,自亦有所轩轾而已。


另一方面,传统中国的政治 / 文化认同,也并不是停滞不变的同质整体,而是一个流动不居的动态过程,也是各种不同叙事相互争持(contested)、协商(negotiate)的场址(site)。因此,当近代中国在欧风美雨的侵袭之下,面对「二千年未有之变局」,被迫扬弃中国中心的天朝体制,转而纳入由平等的主权国家所组成的现代世界体系时,中国作为一个「想象的社群」,自然必须因应现实需要,重新被想象、被建构;而中国的民族主义者,也往往是透过对各种混杂交错的既存认同标志的挪用与重编,来建立一套整合性的民族认同。


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前现代中国的各类文化意符(signifier)被扯离其旧有脉络,被改变其原有的意义;中国由纷歧多样的声音所构成的「过去」,也在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支配下,透过一套由「特定的框架、声音与叙事结构」所组成的论述策略,被改造成以「民族」为主体的单一性、目的性的民族「历史」。


从这个侧面而论,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无疑可以说是与传统「族类」论述的重大断裂。然而,在另一方面,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论述形构,却又绝无可能完全摆脱长期积累的文化习性(habitus),也不免反过来受到传统文化质素的强大制约。易言之,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其实是在「过去」与「现在」不断交互作用、彼此制约的辩证过程中被建构出来的。

三、民族主义的兴起与发展

众所周知,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一如亚、非、拉美等第三世界后进国家,是对西方帝国主义与殖民主义的回应,也是在西方列强不断进逼,迭遭挫败,国亡无日的深重危机下,被激荡出来的。基于这项历史的宿命,近代中国的首要关怀,始终便是如何建立一个强固有力的现代民族国家,以应付外在情势的严峻挑战。为此,以政治国家为指向的民族主义如何取代以文化国家为归趋的族类观念,自为题中应有的当急之务。然而,由传统族类观念转化而为现代意义的民族主义,却是一段漫长而痛苦的调适历程。


如Richard Handler所指出者,在民族主义者的想象中,「民族」通常被比拟作一个活生生的个人——一种集体性的个人(collective individual),民族主义因而也是一种「民族的个人主义」。由这种「主权个人」(sovereign individual)的隠喻引申出来,主权国家与民族自决,乃是民族主义者不可须臾或离的两项基本原则。就后者而言,每一个民族都应该有自己的国家组织,来代表民族的利益;从前者来说,每个民族国家在国际社会都应该是独立自主的主权单位,彼此平等、互不干涉。


但是,在十九世纪中叶的鸦片战争前夕,中国却毫无接受这套「普遍性」政治规范的准备。当时的中国仍是一个由非汉族的少数民族统治的古老帝国,即使在现实政治上,清王朝的对外政策并非全无弹性的权宜措施,但是在支撑帝国体制的意识形态与象征系统上,中国始终维持着以「夷夏之辨」与「天朝上国」为核心观念的族类思想;在对外关系上,中国所认识的世界,也还是一个以中国为中心,由朝贡制度的怀柔羁縻手段所构成的差序性「天下」秩序。


明末利玛窦在中国所见的世界地图中,大明帝国的十五省占满全图的中间部份,四周环绕大海,海中散布若干小岛,各标以中国所知其它各国之名,这些岛加在一起的总面积,还比不上中国最小的一个省。这幅图具象地再现出前近代中国人对「天下」的看法。而1793年马嘎尔尼使华,因朝觐礼仪问题引发的争议,更明白反映了中华帝国体制与现代民族国家世界秩序杆格不入的困境。


然而,此后一连串的挫败,终于逼使中国官民不得不低首下心,亟思应变之道。于是,而有自强运动之兴起。


在1860年代展开的自强运动期间,中国部份有识之士虽已认识到中国所面对的不复是王朝历史中反复为患的蛮夷戎狄,逐渐承认西洋诸夷亦自有其礼义节度,且其船坚炮利之术更远胜中国,不过,从魏源主张的「师夷长技以制夷」,下至张之洞集其大成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等因应世变的对策,固然已非保守派人士深闭固拒之旧貌,基本上仍未背离文化中心之族类思想的樊篱。


以张之洞为例,其所谓「保种、保教、保国」之说,最终目标固仍在捍卫传统的儒家道德文化秩序;他所标榜的忠诚对象,也不外乎体现这套秩序的普遍王权;而他用以凝聚人心,一致对外的论述策略,更依然是《易经》「君子以类辨物」与《左传》「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说法。


然而,「族类」典范的认知框架迭经晚清士大夫的引申、扩充,最终却吊诡地出现了「华夷易位」的现象。戊戌变法前夕,王韬于<华夷辨>一文,已经指出:「华夷之辨其不在地之内外,而系于礼之有无也明矣。苟有礼也,夷可进为华;苟无礼也,华则变为夷。」


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清廷数十年间制械练兵的洋务事业尽付流水,传统族类观念所蕴涵的文化优越感也在此时彻底破灭。梁启超便说:「吾国四千余年大梦之唤醒,实自甲午战败,割台湾、偿二百兆以后始也。」康有为于1898年上书光绪皇帝,更明白说道:「自东师辱后,泰西蔑视,以野蛮待我,以愚顽鄙我。昔视我为半教之国者,今等我于非洲黑奴矣;昔憎我为倨傲自尊者,今则侮我为聋瞽蠢冥矣」。


这几句话所流露出的屈辱、挫折与「妒恨」 (ressentiment) 之情,可谓跃然纸上。从Liah Greenfeld对民族主义兴起之感情动力的论断来看,中国近代民族主义可以说已经略具刍形,呼之欲出。果然,不旋踵而有一千三百余名应试举人联名上书,打破传统「士人干政」的禁令,为中国国民集体参与国家政治过程,开创先河。中国的民族主义,便在一片「救亡图存」的呼号声中,揭开序幕。


(一)启航期:1895-1918

研究欧洲民族主义的学者认为,欧洲各国民族主义的发展有两条不同的路径:西欧的英、法等地区民族国家的打造,大致是由「横向族群社群」(lateral ethnie),亦即国家的贵族阶层,藉由国家官僚体制的吸纳能力,逐步将低层民众与边远地区整合纳入国家的统治之下;而相对落后的东欧地区,所走的,却是由下而上的道路,也就是由「纵向族群社群」(vertical ethnie,亦即受大帝国统治或被殖民的本土族群社群)中的人文知识分子来提供这些社群发展民族认同所需的文化架构,以及改变政治现况的动力。


中国虽然早有高度集权的国家组织与完备的官僚体系,但是,近代中国民族主义所追循的,却是第二条道路。二十世纪初期,中国民族主义运动的主力,正是一批新兴的知识分子。


如艾克顿勋爵(Lord Acton)所言:「正如压迫是自由主义的学校一样,流放是民族主义的摇篮」。中国近代民族主义虽然肇始于甲午一役,而其粲然大备,则要等到世纪之交大批知识分子的流寓海外。


1898年戊戌政变后,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党人流亡日本,紧接着又有大批青年学生赴日留学,据Rodger Hackett估计,1901年至1910年间,中国留日学生共达32,428人。


如果借用Benedict Anderson藉以分析十八世纪拉丁美洲民族想象所由产生的重要概念,清末中国如此众多的人数同时经历的异国「朝圣」(pilgrimage)经验,殆已为一个超越传统地域畛域的认同形式—民族认同,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另一方面,十九世纪末以降,中国新式印刷事业蓬勃兴起,各类期刊报纸如雨后春笋般相继涌现;这些刊物以其惊人的流通规模,也为中国的「民族想象」提供了类似Anderson所称之「大规模印刷企业」的物质基础。


在种种制度性因素的支撑下,一种与传统以儒家道德文化信条为内核,并以王朝官僚体制与科举制度为基盘的「族类 / 文化社群」截然有别之新的社群想象方式——民族,遂亦获得开展的契机。


当然,更重要的是,这群脱离传统体制,负笈异国的新式知识分子,在留学期间,直接、间接受到十九世纪末期盛行欧美之各类民族主义思潮的浸濡,并且透过翻译、著述的手段,抄袭、散播各项新观念,从而使得中国的民族主义变成一套可以明确叙说(articulate)的理念。排满最力的章太炎便自承其少年时期,因读郑思肖、王夫之等人著作,「民族」思想渐渐发达,不过,一直要到甲午以后,浏览东西各国新书,「才有学理收拾进来」。


晚清中国知识分子大抵深受严复所译《天演论》中社会达尔文主义(social Darwinism)意识形态的影响,几乎都是透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认知框架,来理解世界的局势与中国的处境。从这种全球性(global)的新视野出发,他们迅速地指认出中国民族主义的对立面——帝国主义。


1901年,梁启超在<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一文中,从世界人群生存竞争的角度,引入帝国主义理论来证成打造中国民族主义的迫切性。其后各类留日学生所创办的期刊杂志,撰文阐述帝国主义的侵略本质。他们反复强调,由于帝国主义列强争霸世界的竞争日益激烈,中国势将继非、澳、拉美之后,成为帝国主义列强侵略攘夺之首要目标,中国的民族危亡已迫在眉睫。


为谋救亡图存,中国唯一可为倚恃的武器,为民族主义。1903年杨笃生在《新湖南》一书中便说:


今日地球诸国所为凌厉无前者,帝国主义也。而此帝国主义,实以民族主义为之根柢。故欲横遏此帝国主义之潮流者,非以民族主义筑坚墉以捍之,则如泛桃梗于洪涛之上而已矣!


同年的《湖北学生界》刊文讨论中国前途问题,也大声疾呼道:


我国民不急行民族主义,其被淘汰于二十世纪民族帝国主义之潮流中乎?!


由此可见,近代中国民族主义自诞生伊始,便是一种由外在危机所激发出的防卫性机制。这种根源性的因素,形塑了中国民族主义的基本性格与关怀目标。自此以后,「反帝救亡」的主题始终盛行不衰,蔚为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基调。


不过,晚清知识分子在提倡民族主义,要求建立一个「民族单位与政治单位相契合」的现代民族国家组织时,却面临了一项困难的抉择。这些民族主义知识分子几乎全属汉族,但是他们所面对的,却是一个由非汉族的少数族群——满族所掌握的国家政权


因此,他们虽然同具「救亡图存」的宗旨,却因出身经历与政治立场的差异,而对中国「民族」,有着极为不同的想象方式;他们也各自透过不同的编码(encoding)程序,来界定中国「民族」的边界。


此所以中国民族主义所催生的中国「民族」,一如上文所引Duara对中国传统文化认同所作论断,从一开始,便不是一个同构型的整体,而是各种论述相争相抗,不断协商的场域。


我们可以大致依据James Kellas对民族主义所作的类型区分,把二十世纪初期的中国民族主义粗略分为三种:社会或文化民族主义(social or cultural nationalism)、族群民族主义(ethnic nationalism )与国家民族主义(state nationalism)。我们可以各以一位知名的知识分子为例,稍作说明。


晚清的文化民族主义可以举康有为作代表,早在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即已主张「立孔教」,以孔子纪年。表面看来,康的主张与传统以文化为华夷之判的族类思想并无二致,实则已将孔子所代表的普世性道德文化秩序,转化而为厘定中国民族边界、界定民族本质的一套符号系统。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一个西方人画的中国家庭,1810年


1898年他上呈光绪皇帝的一封奏折中,便说:「孔子立天下义,立宗族义,而今则纯为国民义。」换言之,孔子所代表的儒家道德文化秩序,在康有为看来,已不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大同」理想,而是凝聚中国为一整体的基本力量。


不过,这套文化秩序纵使已由「普遍」转为「特殊」,毕竟还是可以力学而至;其所划定的,并非无从逾越的「天然」界限。在这种相对开放的民族概念下,一个人或一个族群是否得以成为中国民族的成员,当然不是由血缘、种性等生物性因素来决定,而完全视其是否接受这套共同的文化秩序而定。


因此,直到排满革命的风潮澎湃兴起之际,康有为依然坚持其保皇立宪的一贯主张。1907年,他为海外侨民代上请愿书,便明白指出,满人入关以来,「一切礼文,悉从周、孔」,在文化上已全盘汉化,实与汉人同为中国民族的当然成员,自无「内自离析,以生讧衅」之必要。为此,他呼吁清廷删除满汉名籍,改定国名曰「中华国」,使满汉诸族群,「合同而化,永泯猜嫌」,以便「团和大群,以强中国」。


相对于康有为由柔性的文化边界所构成的中国民族想象,清末革命党人所鼓吹的民族主义,则是一种排拒性的(exclusive)族群民族主义。一如康有为的文化民族主义,这种族群民族主义的入手把柄也是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动员与重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族类论述,在革命党人的著述中,触目可见,至为寻常。但是,他们所理解的「汉族」,同时却又掺入了来自西方的「种族」(race)概念,从而泯除了传统族类观念原有的弹性空间,进一步固定化为一个完全以根基性血缘纽带相连系的生物性范畴


在这套民族主义论述中,共同祖先的血缘传承,成为判定民族成员资格的严格界线。所以当1907年,章太炎与康有为不约而同地主张将中国改名「中华」时,他所设想的「中国」,便完全是由汉人族群所组成的群体,中国的疆域也应该以汉代华人活动的范围为经界,至于满、蒙、回、西藏等族群,血统既与汉族殊异,自应「任其来去」,否则亦应全面同化于汉族,而即便如此,仍不能取与汉族平等之地位,「吾之视之,必然美国之视黑民若」。


既然血缘、种族乃是界定中国民族不可逾越的「天然」界线,革命派的民族主义知识分子便不能不以排满革命作为建构中国民族国家的张本。刘师培便说:「中国者,汉族之中国也。叛汉族之人,即为叛中国之人;保汉族之人,即为存中国之人。」章太炎也明白昌言:「夫民族主义,炽盛于二十世纪,逆胡膻虏,非我族类,不能变法当革,能变法亦当革;不能救民当革,能救民亦当革。」这种封闭性的民族主义论述,不但有效地推动了晚清的政治革命,也为近代中国的民族打造,设下了重大的障碍。


康、章诸人之外,最早标榜民族主义口号的梁启超,则最终走上了另外一条道路。


晚清时期梁启超思想之善变多变,殆为人所皆知之定谳。流亡日本以后,梁先是追随康有为,提倡「文化民族主义」,随后一度改弦易辙,昌言「种族革命」,又高标「开明专制」之论,主张君主立宪,固所谓流质变幻,转易不定。不过,在梁的多变面貌之下,亦自有其未尝稍变的核心信念。如论者所言,梁所真正关怀的目标,其实不在「文化」或「种族」,而是作为一个政治实体的「中国」。


换句话说,在晚清知识分子所提出的建构中国民族的诸般策略中,梁所选择的道路,既非「保种」,也不是「保教」,而是一种以「保国」为最终鹄的的国家民族主义。


1903年,梁启超便已提出「大民族主义」的说法,呼吁国内诸族群捐弃种族、文化的嫌隙,相互混融,共组一大「国群」,以御外侮而保中国。同年,梁往游新大陆,亲见在美华人之顽固鄙陋,其地域宗族之畛域,较诸内地,尤为森严。梁受此刺激,痛感仅藉血统或文化之联系,断不足以融国人为一大群。


中国苟欲抗御「民族帝国主义」的侵略,求存于「优胜劣败」的国际竞争大潮,势不能不改采政治之手段,以国家为枢纽,易「族民」(people)而为「国民」(nation)。于是,梁乃彻底转向伯伦知理的国家学说,成为一个坚定不移的国家主义者。


依据梁启超的理解,所谓「国民」殆与时人所高唱之「民族」,有着根本上的差异。后者系一文化、历史与社会之范畴,其所赖以存立的基础,在于血统、语言、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根基性的联结纽带」;而「国民」则是一个政治概念,乃构成一个国家的实体与主体,其得以形成,必赖一有意识的政治作为与一套明确的法制结构,俾人人得以参与其间,共建一国。


梁认为「民族主义」并非建国独一无二之法门,现代国家所真正需要的,无宁乃是健全的「国民资格」,而所以铸就「国民资格」者,固不能诉诸血缘、文化的连系,而主要须仰赖一个强大的政治权威,来担负起促进经济发展,提倡公众教育,进行政治整合等迫切工作。


从这样一种政治性的国民概念出发,梁启超明白宣称,中国当前之急务,端在推动政治改革,培养健全之国民,以造成一强固之国家组织。为此,梁终于扬弃了「民族主义」的口号,改揭「国民主义」与「国家主义」之旗帜。


基于这种「国民国家」的信念,梁启超一方面极力反对排满革命,同时大力要求清廷实施改革,树立政治权威,再藉立宪法、开国会等政治行动,来为中国国民提供一套凝聚共识的法制架构;另一方面,他又高举「新民」的理想,要求国人自我改造,养成与国家为一体的国民能力与资格。这种以国家为归趋的民族主义论述,虽未能在晚清付诸实现,却为此后中国民族主义的高度国家化,奠定了有力的基石。


另一方面,当海外各派民族主义知识分子正为中国民族国家所应遵循的建构形式相互激辩,争议不下时,中国内部同样也掀起了民族主义的热潮。美国学者John Schrecker对《清季外交史料》作过一项统计,发现「主权」概念在晚清最后数十年间,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反映出当时朝野人士对于现代民族国家的认识日益深刻。


各种自发性的群众民族主义运动,遂亦在此时相应兴起。1903年由于俄据东北引发的拒俄运动、1905年因华工问题激起的反美工约风潮、1908年因日船二辰丸私运军火点燃的反日运动,乃至二十世初期全国各地风起云涌的收回路矿利权运动,皆有大批学生与城市工商居民卷入其间。


在一片充斥着「国民」、「救国」的呼号声中,甚至许多下层民众也都感染到这股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1907年,苏杭甬争路事件发生,常州各界争相奋起,积极响应,甚至当地妓女也开会招股,共襄义举,其传单上便说:


路权一去,命脉尽绝,凡我姐妹,亦应固结团体,不可放弃权利。谁非国民,谁无热忱?


此外,许多直到目前依然广泛流传、激荡人心的民族主义神话,例如上海租界公园入口悬挂有「华人及狗不得入内」木牌的故事,也在十九、二十世纪之交,逐渐被塑造成为中国近代社会的共同记忆。凡此诸端,在在显示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急遽扩散与深化,寖假而成为此后中国政治、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关键力量。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李小龙主演《精武门》中“狗与华人不得入内”的招牌,成为华人历史叙事中的神话


面对国内外民族主义蓬勃兴起的强大压力,清廷也被迫在其统治的最后十年间,展开了「官方民族主义」(official nationalism)的新政措施。庚子之后,清廷下诏废除满汉通婚的禁令,并于1909年颁布国籍法,正式确认中国人民作为国家成员的身分与资格。同时,更于1905年罢废科举,推行新式教育,明订「忠君爱国」的教育宗旨。此外,修筑铁路、兴办实业、改造政府组织、修订新式法律等一连串重大兴革,也相继登场;最后更于京师设资政院,各省置咨议局,为实行君主立宪作准备。


不过,清廷这种「民族打造」的迟来努力,并未能有效遏阻种族民族主义的浪涛。一方面,在反满革命以「族群」判分「国民」的刺激下,汉人的种族意识固然越演越烈,而满人的族群自觉同样也相应继长增高,满汉之间的猜忌嫌隙随之加深,国家认同的分裂危机日益严重;另一方面,由于财政资源的匮乏,新政改革非但未能强化中央政府的权力集中,反而造成国家政治权威的失坠,地方势力尾大不掉,而科举废除后,传统士绅日趋式微,也使国家机器丧失了与广大农村社会相互连系的中介管道。1911年,武昌事起,清廷便在各省督抚相率观望的情势下,迅速覆亡。其所遗留下来的诸多问题,却在此后数十年间,依然还是中国民族主义运动最为迫切的棘手难题。


(二)操演期:1919-1949


中国民族主义的第二个发展阶段,大致始于1919年的五四运动,而终于1949年的内战结束,中共建国。


在Chatterjee为印度反殖民民族主义运动所作分期中,其「操演期」的特征,是一位卡理斯玛(charisma)的民族主义领袖——甘地,透过民粹式的道德文化感召,将广大的下层农民群众,纳入民族主义运动的范围之内。在中国民族主义的同一阶段中,虽然没有甘地一类的灵魂人物,而民族主义情绪与意识之由社会上层的知识精英持续向下广泛渗透,却也是不争的明显事实。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甘地和他的签名(1935年)


不过,构成此一时期中国民族主义运动的实践主体,已由晚清知识分子垄断全局的局面,分化成为两股主要力量。


一方面,清末教育改革以来所培育出的大量新式学校的在学学生,异军特起,登上全国性的政治舞台,成为民国时期民族主义的重要代言人。学生民族主义运动,成为民国政治史上不可轻忽的篇章。


另一方面,1920年代乘民族主义崛起的国民党党国政权,也承袭了晚清官方民族主义的余绪,透过各种国家暴力与意识形态机器,试图塑造一个以现有政权为认同对象的民族国家,从而启开民族主义政治化与党国化的转向。


这两股力量时则相辅相济,相互强化,有时却又背道而驰,形成敌对的态势。最后,则是另一股政治势力中国共产党,在与国民党的长期政治斗争中赢得了学生民族主义的支持,终于取代国民党,获得国家政权,进而更将民族主义带向彻底党国化的极致


自1902年清廷颁布奏定学堂章程、1907年设立学部,中国近代的新式教育迅速发展。1903年至1909年数年间,全国学校数由719所增加到52,384所;学生总数由6,943人增加到1,560,270人。民国以降,新式教育持续扩张,在1919年五四运动前夕,据官方统计,全国共有公立学校52,650所,学生约450万人,即以中等以上学校而言,到1923年时,已有738所,学生约达12万人。从全国人口的比例来说,这样的数目当然微不足道,不过,这些学校分布的情况极不平均,而且多半集中于北京、上海等沿海沿江的大都市内,这种现象,自然有利于学生之间的连络、组织与动员。


另一方面,自晚清以来,新式学堂的学生群体,往往藉由各种学会组织、社团活动及期刊书报为媒介,互通声息,并与其它社会组织如商会、教育会等进行横向连系。1905年的中美工约风潮中,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的学生,便曾联合士绅、商人、工人,散发白话传单,举行演说大会,呼吁国人抵制美货。这些组织与活动,为学生们提供了从事政治、社会运动的宝贵经验,也突显出学生群体在二十世纪初期中国社会的重要角色。


但是,这些学生对于中国的现况,却是极端愤懑不满。他们虽然人数寡少,又大多出身富裕的上层社会,形成一个独特的身分团体,一举一动,极易博取大众的同情与瞩目,不过,自科举废除后,他们丧失了向上流动的制度性管道,而中国工商产业的极度落后,也使得他们就业谋生的机会相对狭隘。若非全国知名的大知识分子,一般中学毕业左右的小知识分子要想谋得足以养家糊口的一枝之栖,可谓难上加难。12身分期望与实际生活的巨大反差,造成学生们心理上的严重挫折与强烈反弹,不免向外投射,寻求发泄的管道。不幸,他们所遭遇的政治现实,又恰恰是一片晦冥否塞的混乱局面。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王公懿《秋瑾》,表现主义风格,木刻版画。秋瑾也是在留日期间改名为“瑾”。


辛亥革命之后,普遍王权的传统政治秩序彻底崩解,中国陷入政治权威的高度危机。议会政治的实验,经过短暂摸索,以失败告终;此后则帝制、复辟与长期的军阀混战相踵而至。东西帝国主义乘势勾结各地军阀,扩张在华势力。学生们自晚清以来长期接受「反帝救亡」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灌输,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深感屈辱与愤慨,更痛恨军阀政府的颟顸阘葺,无力维护国家主权。


这种种情绪酝酿所积,终于在1919年爆发惊天动地的五四运动。北京学生为抗议巴黎和会对山东问题的解决方式,发动数千名学生游行示威,提出「外争主权,内除国贼」的口号,并由北大学生罗家伦起草「北京学界全体宣言」,标举出两条洋溢着民族主义精神的信条:「中国的土地可以征服,不可以断送;中国的人民可以杀戳,不可以低头。」


这场运动一经北京政府的镇压,迅即扩散到全国各地,各大都市相继出现大规模的抗议活动,工人罢工、商人罢市、学生罢市,一致声援北京学生,使得中国的民族主义情绪顿时高涨至前所未有之程度。一位外国观察家便曾指出,在五四期间,数以百万计的中国农民、商人与工匠,破天荒地第一次议论起国家和国际大事,开始参与国家政治过程,在青年学生的推动下,「中国终于真正觉醒了」。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1919年,日本商品被民众焚烧,南宁


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史上,五四运动无疑是一座具有典范意义的里程碑。五四之后,下迄XXXX,中国境内无以计数、大大小小的学生民族主义运动,莫不祖述五四,以之为证成自身正当性的象征资源。五四因而可以说是中国近代民族主义运动最为耀眼的精神标志。


五四之后,由中国社会所发动的民族主义运动进一步向下普及扩散,不久,乃有1925年的五卅运动。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上海南京东路五卅运动纪念碑


五四期间,学生受新思潮影响,开始将其探索的触角伸向中国社会内部,1919年北京各大学学生陆续组织平民教育讲演团等团体,深入城镇与农村,进行民众启蒙的工作。经由这些制度性的管道,学生浓厚的民族主义思想,逐渐散布到中国各大都市的下层民众群中。


1925年上海发生日资纱厂杀害中国工人事件,其后多名示威学生又遭英国租界当局开枪射杀,于是举国哗然,罢工、罢课、罢市的风潮快速蔓延至全国二十几个主要都市,整个事件前后持续了两三个月之久。运动期间,一般群众深受感染,莫不激荡起强烈的反帝爱国情绪。


当时上海《申报》便曾刊载一则新闻,报导一名运输公司职员痛心国事,愤而投江自尽,遗书中便慷慨指斥英日帝国主义的侵略野心:「枪毙市民,即灭吾种族之试验;力禁吾人爱国,即瓜分我国之先声」,并大声疾呼,要求国人「宁为中华之雄鬼,勿作亡国之怯奴」,「激发爱国之心,争回人格,保全国体」。


从这个实例,不难想见20年代民族主义如何深入人心,蔚为支配城市大众意识与行动的主导力量。同时,从这个事件中屡见不鲜的「亡国灭种」之修辞模式与「国民 / 亡国奴」之对比意象,也不难明白此时由青年学生所推动的民族主义运动,大抵承袭着晚清时期所奠定的基本范式,仍是一种以国家为最终指归的高度政治化的意识形态。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民国军阀势力地图


这种政治化的民族主义,自然免不了受到当时中国各种正积极竞争政治资源、企图攘夺国家机器的政治势力的觊觎。如众多论者所共同指出者,五四以至五卅期间,学生民族主义的狂飙,不但为中国共产党的崛起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更为民初以来蹎踬挫败、困处东南一隅的中国国民党,制造了东山再起,攫取政权的契机。


五四运动发生以后,避居上海的孙中山,立刻对学生的行动表示同情,积极援助,并训令各地党员创办报刊,发展组织,试图将这股自发的爱国力量纳入国民党的革命阵营。在国民党的大力笼络之下,学生民族主义迅即与国民党合流,矛头所指的政击对象也由帝国主义列强转变而为北洋的军阀政府。1926年3月18日,在北京国民党支部的策动下,北京学生与工商群众为抗议日舰炮轰大沽口、要求中国撤军,发起示威请愿。不料游行队伍走到段祺瑞督政府国务院门前,竟遭警卫部队开枪射击,示威群众死伤无数,是为「三一八惨案」。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三·一八惨案前夕,反对八国最后通牒的国民大会


三一八惨案后,青年学生对当时代表中国的北洋政权彻底绝望,转而投奔国民党,参加反帝反军阀的国民革命运动。于是,国民党遂挟此民族主义之助力,于1928年完成北伐,统一中国,建立国民政府。


国民党掌握政权后,颁布「训政时期约法」,积极树立「以党治国」的党国集权体制。在这种体制之下,国民党成为中国「民族」的代言人,垄断了对「民族主义」的诠释权力。1929年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训政时期行使政权之分际及方略」,便明白规定:「中国人民须服从并拥护中国国民党、誓行三民主义,……始得享受中华民国国民之权利。」中国的民族主义,正式走上了党国化的道路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1928年2月4日,国民党第二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党治”原则有了法律依据,民国党国化正式合法。


顾名思义,国民党原即是以民族主义为号召的政党。控制国家政权之后,国民党更极力动员各类意识形态机器,透过教育、宣传等手段,以推动其民族打造之事业。前举上海租界公园「华人及狗不得入内」的故事,便曾被编入国民党的反帝教材之内,广为宣传。


然而,1930年代国民党的「党国民族主义」,却面临着许多内在困难与外在压力。


1912年民国肇造之初,废除帝制,改行共和。不过,民国政府并未贯彻清末种族革命的口号,由汉族独立建国,反之,民国所承袭的仍是清帝国包含着多元民族的广大疆土。为因应此一新局,民国政府迅速调适,放弃「种族革命」之主张,改悬五族共和之帜,试图将国内众多少数族群整合于一套以民主共和为标榜的政治架构之内。然而,这种权宜之计,并未真正改变中国民族主义中「汉族中心」的浓厚种族意识。中国边远的少数族群地区如蒙古、西藏等地,便相继掀起独立建国的分离主义民族主义运动,成为民国政治的一大难题。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1911年,上海南京路上悬挂的五色旗,象征“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国民党陆军旗、五色旗、海军旗(“青天白日旗”曾是海军旗)


国民党掌政后,基本上依然袭取晚清国家民族主义之故智,其所标榜的中国「民族」,乃超越族群、地域与性别,以国民党党国为主要认同对象的「国民」群体。在「国民国家」的号召之下,国民政府在30年代多次由中枢主持举行成吉思汗的祀典,试图将晚清革命党人所极力攻讦的「羯胡虏酋」,重行编码,纳入中国「民族英雄」的新系谱


不过,国民党政权这种以「国民」为主轴的「民族想象」,同样未能达成凝聚民族国家的目的。「种族」意识,始终是民国时期中国民族主义根深柢固,挥之不去的的暗影。民国以来对于「国民」资格的法定规范,一贯因袭1909年清廷所颁「国籍法」之规定,采取「血缘」原则,将中国「民族」视为一个由「血统」纽带所构成的群体。


1924年孙中山讲演民族主义,也是把抟成「民族」最重要的「自然力」,归诸于「血统」。甚至直到1937年,历史学者齐思和还必须特撰专文,驳斥当时混淆「种族」与「民族」的诐风与流弊。诚如John Fitzgerald所指出者,国民党党国民族主义,实质上依旧是晚清以来雄踞霸权地位之「种族建国」论述的翻版


另一方面,国民党政权在1930年代的「建国」努力,又缺乏足够的组织与意识形态的资源。在下层结构(infrastructure)建设极度落后的情况下,国民政府虽有将国家机器进一步渗入地方社会的强烈意图,其所能有效控制的范围,始终局限于东南沿海少数省份的都会地区。


广大的内陆农村,则依然操纵在掌握基层社会支配权力,并与国家部门构成一套相互依存而又彼此竞争之复杂关系的「土豪劣绅」手中。在这种「国家内卷化」(state involution)的结构性限制下,民族国家的整合工作自亦难以推展。1930年代,河南省农村地区,每逢节庆,所悬旗帜上犹大书「大淸某某府某某县」等字样,其与政治现实脱节的程度,可谓匪夷所思,更遑论其得以确立强固的民族国家认同。


尤有甚者,1930年代的国民政府又面临着日本帝国主义不断进逼的强大压力。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降,日本日益显著的侵华野心,直接威胁到中国的存亡绝续,也再度点燃了中国民族主义的热潮。


这股同样是由「反帝救亡」的急迫需要所引发的民族主义情绪,对国民党而言,本不失为一种正面的助力。1930年代中国知识界的「民主与独裁」论争中,许多原先鼓吹民主宪政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便是激于抗日救国的民族主义信念,相率改变立场,转而支持国民党的党国体制。


但是,国民党基于中日军事力量对比悬殊的现实考虑与「先安内,后攘外」的策略选择,并未正面响应抗日民族主义的呼求,反而对日方要求节节让步,极力遏阻青年学生的反日宣传与行动。国民政府这种自外于民族主义潮流的作法,终于重行煽起三一八惨案后渐趋式微的学生民族主义。1935年平津地区发生大规模的一二九学生运动,与上海地区的「救国会」运动,南北呼应,对国民党统治的正当性基础构成莫大挑战。次年,遂有西安事变之发生,蒋介石被迫中止剿共,准备抗日。1937年,第二次中日战争爆发。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一·二九事件,国民党军队封锁同济大学校门,学生和军警在其美路(今四平路)对峙


从中国近代民族主义展史的角度来看,对日抗战无疑是由民族主义所激起的一场对外战争,而这场历时绵长、规模庞大的战争,反过来又强化了中国人民的民族主义情绪。在长达八年的战争期间,数以千万计的中国军民播迁流离,彼此交融,使得跨越地域樊篱的集体认同,不再只是空洞的言语与概念,而是以无数人共同生活经验为具体指涉的实质事物,晚清以来由少数知识精英所倡导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与起自民间的群众民族主义情绪,面对共同的敌对「他者」,汇流并进,凝聚杂揉,中国「民族」的想象工程,至此而达于颠峰。


抗战结束后,中国如愿取消了长达百年的不平等条约的桎梏,国际地位大为提升,民族主义目标的实现,绽露曙光。不幸,随即爆发的国共内战又将中国卷入昏暗的混沌世界。而一向以民族主义为号召的国民党政权则因战后接收沦陷区、收编「伪军」等一连串大失人心的不当措施,转而成为以青年学生为主力之群众民族主义运动攻击的对象。1946年北平发生「沈崇事件」,国民政府因应失策,引发全国数十座城市五十万学生集体行动的反美示威。接着各地相继出现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的大规模学生运动,北起沈阳,南到广州,共有六十几个都市的大中学生罢课游行,示威请愿。国民政府强力镇压,大事逮捕;民众离德离心之余,转而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活动。载舟覆舟,依靠民族主义而崛起的国民党政权,便在民族主义狂涛的的冲击下,将中国大陆的统治权力,拱手让给了中国共产党。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国民党军队撤退长江,1949年


(三)着陆期:1949——


中国共产主义运动与民族主义的关系,一直是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对国民党而言,中共当然是勾结苏联帝国主义,背叛民族利益的「卖国集团」。而1960年代中苏交恶时,西方观察家则一致认为,民族主义的力量终将使中共与苏联分道扬镳,走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道路。


从近代中国民族主义发展史的角度来看,中共与国民党尽管在许多实际作为上南辕北辙,基本上却都是二十世纪中国民族主义的产物。事实上,中国共产革命之所以赢得最后胜利,原因固多,而其争取到了民族主义代言人,也是不容忽略的重要因素。美国学者Chalmers Johnson甚至把中共革命胜利的根由,归结于其在抗战期间有效地动员了广大中国农民的民族主义情绪。


中共的许多实际作为,也确实反映出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巨大影响。中共建国后,无视少数民族的反对声浪,坚持派遣大军深入过去国民政府鞭长莫及,形同独立的内蒙、新疆与西藏等边疆地区,力图将政权伸展到满清帝国所遗留的领土范围之内,便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不过,如论者所指出者,中共的民族主义亦自有其独特面貌,乃是与强烈的马列主义意识形态紧密地结合在一起。1949年,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便说:「十月革命帮助了全世界也帮助了中国的先进分子,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重新考虑自己的问题。」换言之,在中共的革命蓝图里,中国的民族主义革命,是和国际性的世界共产革命互为一体;中国民族主义不但追求中国民族的自我解放,同时也以追求全世界无产阶级的解放为鹄的。


正因中共民族主义这种特殊的性格,其所采取的革命进路便不能不是「阶级斗争」。从而,中国的「民族」也不再是由全体「国民」所组成的政治社群。反之,阶级认同与民族认同,成为两相迭合的界线;甚至,「阶级」成分乃是决定民族成员资格的唯一判准。


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内宣称,在人民共和国内,「人民」有发言权、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的自由权」;但是他所谓的「人民」,却仅限于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等四种阶级的成员,至于「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便只能是「人民」专政、独裁的对象,被排除在中国「民族」之外。国旗设计中,由分别代表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四颗小黄星,环绕代表中国共产党的大黄星,便极具象征性地反映出这种「阶级化」的民族想象方式。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1949年7月1日,《人民民主专政》


然而,中共国旗所再现出的中国「民族」,一方面固然与前此数十年间中国民族主义所设想的各种「民族」建构形式大异其趣,同时却又透露出其与国民党一脉相承,将中国民族主义高度「党国化」的意图。


中共建国以来,一方面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将私有的民间生产部门,亦即分散的小农经济、私营手工业与私人资本家所有的工商企业,完全纳入国家所有的国营企业与合作社的集体经济体系,一方面又发动反右、整风等政治运动,对知识分子进行改造与整肃。


经过一连串雷厉风行的高压行动,中国社会仅余的自主力量荡然无存,「社会」这个范畴几乎完全被「国家」所吞并。因而,中国「民族」的意志与利益,便只能是中共党国的意志与利益。中共建国之后,几次大规模的群众民族主义运动,如1950年代「抗美援朝」所掀起的反美示威、1967年的反苏运动、1967至1970年间反美援越的抗议活动,动员人数动辄数百万,动员范围也遍及全中国。


究其实质,虽不能说完全没有群众自发性的参与,而中共党国的操控舞弄,却是最为重要的发动力量与关键因素。XX事件过后不久,中共宣传刊物《求是》发表一篇社论,重新引述邓小平1981年的一段谈话,说道:「有人说不爱社会主义不等于不爱国。难道祖国是抽象的吗?不爱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的新中国,爱什么呢?」


这段话透露出,是中共党国界定了中国「民族」,而不是中国民族限定了中共党国。在这种党国化的民族主义论述之下,中国的民族主义及其所催生的民族国家,当然也只能是为其利益服务的工具。就此而言,「着陆期」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实与Chatterjee所讨论之同一阶段的印度民族主义,表现出同样的特质:在民族主义所形构的政治架构中,农民被动员起来,却未能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的过程;他们是中国民族的一部份,却与中国的民族国家遥遥相隔。


另一方面, 中共的民族主义虽然以国际主义的阶级立场为标榜,却依然未能摆脱晚清以来强烈的汉族中心之种族意识的羁绊。


一般而言,中共在党国民族主义的支配下所实行的民族政策,远较国民政府开明。建国之后,中共改变了晚清以来行之有年的「国籍法」规定,取消对双重国籍的承认,不再以「血缘」作为界定「国民」的判准1950年代,中共根据斯大林的「民族」定义,进行少数民族识别工作,总计辨认岀55个少数族群。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斯大林主义与民族划分


中共据此先后设立若干少数民族自治区,赋予少数族群在文化、语言与日常行政事务的高度自治权力。同时,中共对于各级国家干部「汉族沙文主义」的倾向,也是力加抑遏,百般防范。然而,宣传机器对于汉族与各少数民族之族群关系的再现策略,依然是由「先进 / 落后」、「现代 / 传统」的二元对立范畴所构成。


少数族群,只有在先进的汉族协助、指导下,才能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使命,成为中国「民族」的合格成员。这种族群之间不对等的权力关系,明白显示出「种族」意识在当代中国民族建构过程中的潜在力量。XX期间,下放汉人与非汉族群之间屡见不鲜的暴力冲突,只不过是这种种族意识的表面化而已。


1986年陕西省各界在祭祀「中华民族共同始祖」黄帝的祭文中,更明白以「轩辕子孙」、「同气连根」的血缘隠喻,来传达这种「种族化」的民族想象。然则,在经过一个世纪挣扎奋斗的艰苦努力之后,中国民族主义其实尚未能成功地抟塑凝聚成一个同质的中国「民族」。「民族」在中国,一如其发端之初,始终还是一个各类论述、各种想象相互交锋的场域。


尤有甚者,对于「民族」的再现权力之争,更尖锐地展示于现实政治的层面上。1949年后,国民党政权退守台湾,长期托庇于二次大战后美、苏冷战所构成的国际权力结构之下,以中国唯一合法政权自居,并以中国民族的代言人与捍卫者相标榜。透过国家强制性暴力与意识形态机器的严密运作,直到1980年代末期戒严体制正式崩解之前,中国民族主义,始终是台湾地区唯一合法的官方意识形态。如前所述,1960年代中国大陆掀起文化大革命的狂潮时,台湾政府所提出的抗制性策略,正是所谓「中国文化复兴运动」的开展。


四、民族主义与现代性


辛亥革命后,清廷倾覆,民国成立,倾心种族革命的钱玄同认为汉族既已「光复」,一切文物自应悉遵古制,乃参考《礼记》及黄宗羲等人有关古代服制的考证,特撰<深衣冠服说>一篇,并依式裁制一身,于江西省教育司科员任内,穿戴上班。不料竟大受嘲讽,腾为笑柄。与此同时,新成立的民国临时政府通令全国剪辫易服,然而,新的服制规定,却非「高冠深衣」的汉官威仪,而是来自西方的现代服饰。


这段轶事,透露了近代中国民族主义一项深刻的内在紧张。


Ernest Gellner在讨论民族主义的起源时,从社会学式的结构功能论出发,认为民族主义是因应西方社会工业化的需要而产生。Liah Greenfeld对于英、法、俄、德、美等国的比较研究,则把这项论断颠倒了过来,并非现代化带来民族主义,而是民族主义促进了现代化的开展。


从近代中国的脉络而言,「现代化」确实与民族主义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晚清以降,「实业救国」、「教育救国」、「卫生救国」、「科学救国」一类的口号此起彼仆,甚嚣尘上,各种现代性的事业莫不张扬民族主义的大纛,作为争取奥援、证成自身正当性的理据。而近代史上屡见不鲜的抵货运动,的确也有助于中国民族工商业的成长。


然而,中国民族主义与现代性的关系,却也并非如此单纯;这两者之间固然有着水乳交融,相互增益的正面效应,同时更存在着冲突抵牾的紧张性。


研究印度殖民地民族主义运动的Partha Chatterjee便曾经讨论过这种后进国家民族主义运动中必然面对的矛盾。他指出:西方近代民族主义是一套标榜普遍性意义的知识架构。后进国家的民族主义者在接受这套知识架构时,同时也默认了伴之以俱至的西方「现代性」诸价值的普遍适用性;但是,民族主义的核心信念却又强调每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自我认同与独特性。因而,这些民族主义知识分子不能不既接受又反对这套来自异文化的知识与道德上的宰制,长期摆荡于「现代性」与「本土传统」之间,徘徊踌躇,莫之能决。


这种「现代性」与「民族性」相互冲突的困局,在近代中国推动民族主义企划的过程中俯拾即是。晚清时期中国民族主义萌芽,许多知识分子为了达成铸造「国民」,建立一个巩固强大的国家组织的目标,即已秉持来自西方的诸项现代观念与价值,相继对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展开严厉的反省与批判。


1902年,梁启超在<新民议>一文便说:「今日中国群治之现象,殆无一不当从根柢处摧陷廓清,除旧而布新者也。」他并且进一步指出:中国家族、国家、村落、社会之组织,乃至风俗、礼节、学术、思想、道德、法律、宗教诸般,无一不是千疮百孔,无所往而不败,非加全盘改造,势将为「天行大圈」所淘汰。


同时期的蔡锷于鼓吹「军国民」的理想时也说:「中国思潮之弊,至今日而达极点,非一洗数千年之旧思潮而更新之,则中国国民,其永就沈沦之途已。」


等到五四时期,这种基于救亡的迫切需要所引发的启蒙思潮,进一步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


如同李泽厚所指出,五四新文化运动,虽然是以文化改造为首要目标,而促成此一努力的基本动力,依然是晚清以来救亡图存、追求富强的民族主义关怀。五四时期的中国知识分子在强烈爱国心驱迫下,所梦寐以求的,还是如何打造一个强固的民族国家,以便有效因应当前的殷重危机。


然而,在林毓生所谓「一元论主知主义思想模式」的支配下,他们认定中国社会、政治一切弊病的祸源,完全在于传统文化、思想的不良。唯有将「垢污深积」的固有「伦理、道德、文学、艺术」诸端,澈底改造,才能挽救中国于危亡。


基于这种「最后之觉悟」,五四新文化运动虽以民族自觉为核心,却表现出一种特殊的性格。新文化的提倡者非但不像十八、十九世纪德俄民族主义知识分子那样歌颂本国传统文化,以张扬其民族主义的精神,反而重拾梁启超等人的遗绪,将晚清以来的反传统思想推衍阐发,走上极端激烈的「整体性反传统主义」(totalistic iconoclasm)。


为了拯救中国,他们把对中国传统的彻底批判与破坏,视为必要之手段;同时也大量输入各种西方思想观念,恃之为解决中国问题的万应妙方。胡适便说:


我们的问题是救国,救这衰病的民族,救这半死的文化。在这件大工作的历程里,无论什么文化,可以使我们起死回生、返老还童的,都可以充分采用,都应该充分接受。


鲁迅也对「国粹」下过这样的论断:


『要我们保存国粹,也须国粹能保存我们。』保存我们,的确是第一义。只要问他有无保存我们的力量,不管他是否国粹。


换句话说,五四时代所表现出来的精神,正是政治上的民族主义与文化上的反传统主义的综合体。五四知识分子对中国「民族」的想象,并非指向邈远的过去,而是指向一个现代性的未来。从这个脉络而言,此后中国共产党鼓吹社会主义现代化,并对传统文化持续进行长期的攻击与破坏,虽然其在实质的价值取向上,与五四时代自由民主的信念大异其趣,然而两者实在都可以说是近代中国激进民族主义的产物。


虽然许多研究民族主义的学者都曾指出,民族不止是一项政治概念,它同时还是一种文化范畴。民族的建构,除了对「现代性之未来」的憧憬之外,还必须指向邈远的「过去」,植基于群体共同的历史、记忆、神话与象征之上。易言之,文化的认同,乃是一个民族赖以存立不可或缺的质素。如果中国为了救亡图存的需要,必须牺牲自身的文化独特性,中国还能成其为中国吗?五四型的民族主义,纵使保全了中国的躯壳,却丧失了内在的灵魂,这样的民族主义,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从这种思路开展出来的,便是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另一流裔。这一类型的民族主义者与文化上的保守主义相结合,对鼓吹现代性价值的激进民族主义,进行质疑与反动。他们深受传统文化主义的浸润,虽然同样也致力于维护国家的生存,但是他们观念中的「中国」,不仅是一个政治实体,更是一套道德与文化的秩序。


他们虽然也讲求富国强兵的经世大业,而其终极目标,却在抵抗外来文化势力的威胁,以翼护中国自身固有的文化伦理系统。他们甚至认为,中国国势阢陧,主要的症结正在传统文化的凋零销沈;真正的救亡之道,端在发扬传统文化的精神,以正人心而昌国运。这种民族主义,便是所谓的「保守的民族主义」。


晚清时期,康有为倡「孔教」之议,主张以文化厘定民族的界线,可谓近代中国反现代性之民族主义的嗃矢。同一时期,拥护反满革命的黄节、邓实、刘师培等人则别创《国粹学报》,宣扬「国粹」,唤醒「国魂」,着手近代中国文化民族主义的建构。


与十八世纪德国文化民族主义的开创者赫德类似,国粹派强调,一个国家所以能立足于世界,具有其独特地位,不仅在于强大武备为之后盾,更系诸其赖以自立的民族「元气」,亦即其所特有的「文化」。


为此,他们反复强调以文化救亡为民族救亡之根本,标举出「保种、爱国、存学」的口号,呼吁有志之士一致奋起,致力保存国学、国粹,以达民族复兴之鹄的。由此可见,这批知识分子虽然也都投身革命,「以国粹激动种性」,而其真正关怀的「中国」,却不是一个政治性的社群,而是一套「中国之所以为中国」的道德文化秩序,也就是中国的「民族特性」


民国之后,基于对「中国性」的文化认同而陆续出现的文化民族主义运动,前后相望,不绝如缕。五四前期先有北大学生赓续国粹派遗风,组织学社,发行《国故月刊》,「昌明中国故有之学术」,以与「变古乱常以求新」的新文化运动相抗衡。五四后期,又有梅光迪、吴宓诸人创办《学衡杂志》,以「阐扬旧学,灌输新知」为标榜,重新肯定儒家思想的价值与意义。1930年代,则有王新命等人发表「十教授宣言」,主张「从事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从而促发中国本位与全盘西化两派人马的激烈论战。流风余绪,下迄60年代的台湾,犹未衰歇。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主张儒家学说的《学衡》,1922年6月号


这种由于中国民族主义中「现代性」与「民族性」的内在矛盾而引发的冲突与紧张,并非局限于少数知识精英的言论争执,更在二十世纪前半中国的政治与社会生活中留下深刻的烙痕。


民国初年,共和政府陆续颁行法令,禁止蓄辫,改易西式服制,并废除施行数千年之阴历,改行阳历。然而,这一连串以「现代性」为取向的象征性举措,却激起一般民众的激烈反弹。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同时采用西历和民国纪年的月份牌


一位前清的山西举人,在1913年的日记中,便感慨系之地指出,「变乱」以来,一切施政,「竞袭洋夷皮毛」,改阴历为阳历,「即服色亦效洋式」,「其将何以立国乎」? 


这虽然只是一个孤例,然而,我们若参照王国维的个人行止,也可看出这种文化心理的普及程度。王国维于晚清留学日本,醉心新学,毅然剪辫,但是民国之后,王国维亲历动乱,目覩时艰,痛感传统文化之不可背弃,遂干逆时禁,重行蓄辫,以遗老自居,最后更在北伐军进迫北京之际,投湖自尽,以死明志。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王国维


面对这种「传统」与「现代」相激相荡的两难困局,民国时期的各类政权,莫不左支右绌,因应为难。以国民政府而言,国民党虽以建设现代化的民族国家为号召,却又屡屡诉诸「传统文化」,作为凝聚民族认同的手段。


1929年,顾颉刚所编中学历史教科书,因否认三皇五帝的存在,竟遭国民政府查禁。(参阅顾颉刚《古史辩自序》,号主按)曾经参与新文化运动的国民党元老载季陶便明白表示,「中国所以能团结为一体,全由于人民共信自己为出于一个祖先」,因而,学者讨论上古史事,固无不可,以灌输学生民族意识为宗旨的教科书,则万万不能碰触此一神话,否则,「动摇了民族的自信力,必于国家不利」。


对此,顾颉刚在申辩书中力加驳斥,认为民族的自信心应当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三皇五帝既经一定不可信,万无维持其偶像之理」。这段故事,明白反映出,在民族主义的共同目标下,以「现代性」与「文化认同」为归趋的两种不同民族建构方式之间的差距与摩擦。


XX期间,中共所积极推动的「破四旧」运动与同一时期台湾国民党政权所号召的「中国文化复兴运动」,更把这种不同的「民族想象」,转化而为生死攸关的政治斗争。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破四旧”


另一方面,二十世纪中国民族主义的兴起,又是与资本主义的发展齐头并进,密不可分。1910年代以降,中国的新式工商企业乘欧战之机,渐次兴起,资本主义经济所汇聚的都会租界,成为中国最为现代化的先进部门,并为近代中国民族主义提供了不可或缺的人力与经济资源。


然而,如白鲁恂所指出,这种由通商口岸制度所推动的现代化过程,却也导致沿海口岸都市与内陆农村的两极分化。同时,由帝国主义所促成的殖民现代性,更使笼罩在民族主义意识形态之下的都市知识分子在心理上纠结着挥之不去的深刻内疚与罪恶感。


30年代许多都市知识分子所以走上马列主义的道路,以「反西方的西化」方式攻击帝国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罪恶,便大都可以归因于这种复杂的情结。同样出于这种心理纠葛,当时中国的民族主义知识分子往往转而营造一种浪漫的民族想象,将内地农村美化为淳朴、善良的人间乐园,一个代表「本真的中国」的道德理想国。


30年代由上海左翼知识分子所制造的大众消费文化产品,就经常流露出此一倾向。一部当时极受欢迎的电影<桃花泣血记>,便描述一位来自城市的富家男子爱上一名穷苦而善良的农村姑娘,把她带到城市,答应与她结婚,但她怀孕后,这个薄幸男子却弃她而去,心碎的女孩回到农村后,不久便因难产而死。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桃花泣血记》,1931年


研究近代中国电影的美国学者Paul Pickowicz认为,这名少女所暗喻的正是「天真自然」的中国,而城市所代表的西方现代性则是败坏中国美好本质的罪魁祸首。这部电影风靡一时,恰可反映五四民族主义的「现代性」论述,并不足以弭平社会大众对「中国性」之失落的恐惧与挫折;此后中国屡见不鲜的「精神污染」的议题,也正是导源于近代中国民族主义所蕴涵的内在紧张。传统与现代性的纠结矛盾,无疑仍将是中国民族主义亟待解决的难题。


五、国权与民权


1914年,日后创立中国共产党的陈独秀,因参加二次革命,倒袁失败,五度流亡日本。同年11月,他在《甲寅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引起轩然大波的文章:<爱国心与自觉心>。陈独秀在这篇文章里,首先说明爱国心与自觉心两者同为国家存立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国人无爱国心者,其国恒亡;国人无自觉心者,其国亦殆。二者俱无,国必不国」。


接着,他对爱国心与自觉心分别加以阐释。他指出,中国人与欧美人对国家有着不同的认识与态度。欧美人把国家看作「为国人共谋安宁幸福之团体」,人民之所以爱国,乃是因为国家能够保障人民之权利、增进人民之福祉。然而,中国人所谓「爱国」,殆与「忠君」同义,人民只不过为缔造大业、夺取天下的君主充当犠牲,无丝毫自由权利与幸福可言。


他认为,真正的爱国,必须出自人民高度的自觉,了解国家之目的而后爱之,辨明国家之情势而后爱之。当前的中国,外受列强侵逼,内则纲纪废弛,执政当局依然敌视异己、耀兵残民、弁麾法令、紊乱财政,「外无以御侮,内无以保民,不独无以保民,且适足以残民,朝野同科,人民绝望」。这样只知残民的国家,爱之何益?如果国家不能保民而致其爱,人民的爱国心终将为自觉心所排去,一旦海外之师振旅而至,中国人民「必且有垂涕而迎之者矣!」


这篇文章刊出之后,各方反响至为激烈,《甲寅》主编章士钊便说:「读者大病,愚获诘问叱责之书,累十余通,以为不知爱国,宁复为人?何物狂徒,敢为是论!」


我们不知道这场纷争最后如何收场,不过,陈独秀在这篇文章中关于国家认同与人民权利的论述,却对近代中国民族主义提出了一个斯芬克斯式的问题,一个「陈独秀问题」。


自法国大革命以来,西欧英法等民族国家的打造过程中,民族主义与民主政治被紧密地连结起来,民族国家本身便是民族主权(national sovereignty)与人民主权(popular sovereignty)彼此互动的产物。在这种「神圣」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中,民族被视为是由主权个人所构成的群体,所有合格的民族成员一律平等,不能被排除于国家政治之外。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时代》周刊封面,毛泽东和“民主统一”,1949年2月7日


国家,至少在理念上,只是对外贯澈民族意志,对内保障个别公民自由权利的必要工具。著名政治学者Hans Morgenthau对于这种民主化的民族主义信念,便作过清楚的诠释。他说:


民族主义的思想和自由的思想密不可分。…..作为一种政治现象,民族主义为两种自由提供了精神泉源,即集体的自由与个人的自由。……在民族主义者那里,个人自由被认为是民族自由的先决条件,而民族自由仅仅是个人自由在国际舞台上的表达罢了。


在这种以个人自由为优先的民族想象中,由谁统治以及如何统治的国家形式问题,当然只能由「人民」的意志来决定。对于这种民族主义所造成的政治秩序来说,陈独秀提出的问题,显然是无的放矢,并无太大意义。


然而,在近代中国的历史脉络中,民族主义的发展却与民主政治彼此脱钩,对一个强固有力之国家组织的追求,取代了对自由民主的关怀。国家主权(state sovereignty),而非人民主权,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论述与实践中,占据了最具优先性的核心地位。陈独秀问题,因而也是近代中国民族主义发展过程中,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尖锐问题。


陈独秀发表<爱国心与自觉心>一文的十余年前,一批最先从事建构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知识分子,便已触及到了这个问题。


1899年,梁启超在一篇探讨中国积弱不振的文章中正式提出「国民」的概念。梁指出,当前的世界竞争,已非往昔朝代国家统治阶层之间的相互竞争,而是万众一心,全民总动员的国民竞争。不幸,中国民众数千年来,绝无国民之观念,人人视国家若胡越,以此而言对外竞争,自无侥幸之理。


因此,梁启超所提出的对治中国膏肓废疾的药方,便是如何将中国人自传统的「臣民」转化而为现代意义的「国民」。在他的大力提倡之下,「国民」一词在晚清知识界中迅速流传,风靡一时,蔚为近代中国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


梁启超对所谓「国民」,下过一个简短的定义:「以一国之民,治一国之事,定一国之法,谋一国之利,捍一国之患;其民不可得而侮,其国不可得而亡,是之谓国民。」这样的「国民」,其实是一种相当含混而暧昧的概念。如前文所述,梁启超的「国民」观念借自伯伦知理,本是一项以国家为核心的整体性概念。他甚至把国民与国家的关系,当作是名异实同、一体两面的关系。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1919年,梁启超与参加巴黎和会的中国代表合影


1903、1904年间,梁与革命派在对中国未来民族国家应具的政治形式进行激烈的言论交锋,指出:「国民」乃是依附于国家的一种人格,也是存在于国家中的一个法团。国家作为一个统一永生的共同体,必赖有国民活动之精神以充之,而全体乃成。「故有国家即有国民,无国家亦无国民,二者实同物异名也。」


将国家与国民混为一体的论述方式,几乎也是当时各派民族主义知识分子的基本共识。与梁站在同一阵线的立宪派固毋庸待言,即使是与梁处于敌对态势的革命党人,也不例外。《云南杂志》创刊号上便说:「夫国民者,富于国家观念,与国家为一体之民也。」


这种意义的「国民」所侧重者,显然乃是对国家的认同。在这种「国民」论述的鼓动下,晚清知识分子莫不倾力鼓吹爱国思想,培育国人之国家观念,以为救亡图存之张本。「国家」,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论述成形之初,即已高踞主导性的霸权地位。


不过晚清的国民论述并未忽略国民之权利与自由的问题。国民,尤其是作为国民整体之组成分子的个别国民,应该在国家社群的政治生活中扮演何种角色,要不失为晚清「国民」论述的另一重要主题。事实上,从梁启超为国民所作定义的内在理路而言,国民既为构成国家之主体与实体,与国家为一体之两面,国民之参与国家政治事务,自属题中应有之义,而「国民主权」或「主权在民」等概念的浮现,亦为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必然发展。


1910年,雷昭性便指出:「国民实为国家之主体,以总握国家之主权。匪特对于国内之政治法律,一切由己主持,即对于他国之国际交涉,罔不以国民为最高之机关,以自行办理。」这种以国民为国家主体的观点,与传统儒家政治学说中的「民本」思想,无疑有着本质上的重大差异。


梁启超在《自由书》中,便强调,孟子所言「民贵君轻」,要仍以君主为主体,最多只能说是「保赤政体」或「牧羊政体」,其与专制暴政,虽有手段及用心之不同,却同样侵犯到人民的自由权利:「民也者,贵独立者也,重权利者也,非可以干预者也」。


由此可见,梁启超所谓的「国民」,除了是组成国家的分子之外,确实也指谓着一个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享有各项政治权利、承担相应诸义务,并具独立、自由人格的现代「公民」。


为了陶铸作为权利主体、自由平等的真正「国民」,晚清的知识分子纷起并作,相率透过翻译、著述等手段,极力宣扬人权、自由、法治、平等等西方现代政治观念与价值。在十九、二十世纪之交的短短数年间,卢梭 、 孟德斯鸠、弥尔、斯宾塞等近代西方自由民主思想家的学说,大量输入中国。


梁启超也在《新民说》中广泛讨论了公德、权利、自由、自治、进步、自尊等概念。当时,黄遵宪曾对梁「举西东文明大国国权、民权之说,输入于中国,以为新民倡,以为中国光」的影响与贡献,大力揄扬,赞誉备至。


由这些零星片断的记述,不难想见二十世纪之初中国民族主义知识分子,对于藉民权、自由等观念的启迪,抟铸中国民族,是抱着何等殷切之期望。中国近代民族主义发端之初,国家主权与人民主权,至少在表面上,仍然维持着齐头并进,相辅相成的和谐关系。


但是,我们不难发现,国家主权与人民主权在晚清所建构的国民概念中毕竟仍有主从先后的区判。


二十世纪初期,在中国知识分子的普遍认知中,中国是「生存竞争,弱肉强食」的国际现实政治中处于极端劣势的一方,在面临「亡国灭种」的严重危机时,中国民族主义的首要目标,便不能不是尽速打造一座强大的国家机器,以便广泛而有效地全面动员各项资源,来应付外来的敌人。


因此,他们试图透过国民论述所达成的个人解放,其实是与一个更高的目标——国家解放,紧密相连,浑然一体。梁启超对民权与自由的论述方式,便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新民说》先强调个人的权利思想,犹如天赋之良知良能,不可须臾或离;然而,笔锋一转,接着却谈起国民权利与国家盛衰的关系。他说:


国民者,一私人之所集结也;国权者,一私人之权所团成者......其民强者,谓之强国;其民弱者,谓之弱国;......其民有权者,谓之有权国......欲使吾国之国权与他国之国权平等,必先使吾国中人人固有之权皆平等,......若是者,国庶有瘳......团体自由者,个人自由之积也。人不能离团体而自生存,团体不保其自由,则将有他团焉,自外而侵之、压之、夺之,则个人之自由,更何有也?


由此可见,对梁启超而言,个人或个别国民的自由与权利固然自有其内在价值,不容轻易抹杀;不过,其真正的意义根源,却是在巩固国家权力、保障群体生存上所能发挥的工具性效用。因而,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在价值的优先性上,当然必须屈从于群体的权力与自由之下;惟有在群体 (或国家) 的利益与幸福获得充分保障之后,才有个人的幸福可言。


一旦个人与群体的利益彼此冲突时,梁所强调的,乃是「绌己以伸群」;而他用来论证个人必不可放弃自身应有之权利的理据,也是指斥这种行为,势将为害全群,「不啻对于国民全体而为叛逆」。


顺着梁启超的论述理路推衍下去,个人之消融于群体之中,殆为事理所必至的发展。1903年的《苏报》便坦率直陈:


诸君亦知真自由与伪自由之分乎?真自由者,非言语自由,乃实际自由也;......非个人自由,乃团体自由也。


1905年陈天华揭橥革命之政治方针时,也说:


吾侪求总体之自由者也,非求个人之自由者也。


当时的中国知识分子所关怀的并不是像弥尔、洛克那样,企图藉由缔造一套相对完善的政治机制,来抑制群体的权力扩张,保障个人的自我发展;反之,他们努力的方向,却是要透过这些观念的凝聚作用,把个人与国家紧密地结合起来。


基于这种终极性的基本关怀,他们固然把国民视为国家组成的必要成分,然而,真正占据着核心位置的,却绝非国民本身,而是他们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国家。梁启超曾经意识到国家与国民 (或个别国民) 的利益,未必永远一致。对于这个难题,他的解决之道乃是:


为国家生存发达之必要,不惜牺牲人民利益以殉之。牺牲人民一部分之利益者,凡以为其全体之利益也;牺牲人民现在之利益者,凡以为其将来之利益也。


另一位革命派的青年知识分子则直截了当地宣称:个别国民之于国家,犹如手指之于一身,为了国家利益,犠牲个人,殆犹毒蛇噬体时,不能不断指护身,保其大而遗其小者。最后,更出现了如此极端的国家崇拜:


吾所谓伦理主义,但有绝对之国家主义,而其它诸事皆供吾主义之牺牲。国家者,…...有绝对之完全圆满之主体,有绝对之完全圆满之发达。惟国家为绝对体,故民族之构造之也、崇奉之也,有绝对之恋慕、有绝对之服从。


发展至此,近代中国民族主义论述所可能蕴孕的「人民主权」概念,殆已完全让位于国家主权。此后中国民族主义的政治化与党国化,盖亦胚胎于此。晚清的最后数年间,梁启超绝口不谈自由民权之说,转而以人民程度不足为口实,大力宣扬开明专制,便已透露其中消息。


同样的,孙中山于提倡革命的初期,极力鼓人民主权,冀望通过奠基于英美政党政治的共和体制,为人民提供有效的政治参与管道,打造一个以自由民主为归趋的现代民族国家。


然而民国之后,共和实验澈底失败,中国的民族危机日益深重,孙遂重循故步,改倡军政、训政、宪政的阶段建国论。1924年,孙更进一步以俄为师,将国民党改组为列宁主义式的革命政党,试图用党的力量来改造国家,整合国民。以党治国、一党专政,就此成为中国政治的常态,此后中国共产党所走的道路,也只不过是将此遗产发扬光大,推衍至极而已。


在这种由以「国家」为核心的民族主义所建构的政治架构中,党国机器成为一个强雄耸峙的巨灵,垄断了对中国民族的一切再现权力。由党所控制的国家,既等于国民之整体,享有国民所赋予的高度正当性与眩目的道德光环,却又超拔于任何个别国民之外,而自有其独立的意志与人格,且其意志与利益,永远高于国民的个别意志与利益。


如艾克顿勋爵所言,这样的民族国家,「凌驾于居民的权利和愿望之上,把他们形形色色的利益全部纳入一个虚幻的统一体。它为了满足更高的民族要求,犠牲他们的个人习惯和义务;为了维护自己的存在,压制一切自然权利和一切既定的自由。」陈独秀的问题在九十年后的今天,依然是中国民族主义无法圆满回答的问题。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沈松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兼论民族主义的两个问题》(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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