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街头汽车都是进口货
1885年,世界上第一辆汽油车“奔驰1号”问世,最高时速仅16公里。
1908年,世界上卖得最火的福特T型车问世,4个轮子,4个汽缸,最高时速40公里(几年后提速到每小时70公里)。
1928年,执掌东北军政大权的张学良少帅拨款80万块大洋,让人试造汽车,造了3年,才在外国工程师的帮助下组装了一辆轻型货车,发动机是从国外买的,车上一切电气设备也都是从国外买的,我国工程师只负责车厢和组装。造好以后,大家试车,油门加到最大,时速才32公里。
整个民国时代,我国科技落后,经济薄弱,加上战争频发,时局动荡,科研条件和工业制造都落后于西方强国,自始至终都没能制造出一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汽车。假如我们回到民国北京的街头,看到的所有汽车都是进口货,既包括美国福特和雪佛兰,也包括法国雪铁龙和莱纳脱。如果到了天津租界和上海租界,偶尔还能看到德国的奔驰、英国的劳斯莱斯、美国的林肯、斯蒂庞克等豪华品牌。
陆地上一切交通工具都很慢
民国时期堪称“慢车时代”,当时陆地上一切交通工具都很慢。1924年,鲁迅从北京去陕西讲课,7月7日从前门搭上火车,7月14日才抵达西安,现在几个小时的车程,那时要走整整一个星期。
1933年,郁达夫去浙江旅游,从朋友那儿借了一辆汽车,从杭州开到富阳,行程42公里,路上花了两个小时,平均时速21公里。然后他又从桐庐开到杭州,行程90公里,下午3:30出发,晚上7:00抵达,路上花了3个半小时,平均时速26公里。
1934年,薛绍铭在云贵川一带旅游,他搭乘汽车从三台去绵阳,车速是每小时15公里。1935年6月,薛绍铭又到广西旅游,早上6:00搭乘长途汽车从庆元往六寨方向进发,次日晚上6:00才到达,行程300公里,走了整整两天零一夜。然后他又从六寨去独山,行程80公里,“车很旧,行走迟缓,走一段歇一段,路上花了4个小时。”
1943年,地主恶霸刘文彩乘坐福特牌小轿车往返于安仁古镇和成都市区,单程60公里,要走5个小时。
长安街只有两条机动车道
民国车速慢,一是因为动力不足,风阻偏大,汽车制造水平远远不如今天,二是因为当时路况实在太差。
民国前期,北洋军阀当政,北京是首都,全城居然没有一条双向四车道的路段,包括长安街都只有两条机动车道,中间路面高高隆起,走汽车和马车,两边路面铺设在阴沟上面,走行人和人力车。绝大多数行人都不懂交通规则,乱走乱撞,很容易出事,这且不说,路面还很脏,雨天污水遍地,晴时尘土漫天。
1926年6月28日,吴佩孚的专车开进北京,那时候西长安街刚刚铺上柏油,东长安街还是条砖铺砌,过了这段路则全是黄土。吴佩孚的座驾是美式军车,车身极重,把土路碾出两道白亮亮的车辙,南风一起,灰尘漫天。
上海开埠早,发展快,晚清就开始修公路,路况之佳居全国首位,但是人太多,英租界和老城区的人口密度超过每平方公里5万人,比现在都拥挤,碰上大型节假日,开车上街无异于“自杀”。
北京和上海的路况尚且如此,偏远地方更不必说。
限速不超过12.67公里即可
说完了民国时期的路况,我们再看看民国时期的限速。
民国刚建立那会儿,全国都没有限速。为啥不提呢?因为科技落后,没有可靠的测速设备,执法者全凭一双肉眼。
1917年,在东交民巷的影响下,北洋政府治下的京师警察厅发布一张通告,第一次为北京司机制定了限速标准:“自用及营业各汽车行驶速率,至快每分钟以营造尺六十六丈为限,不得逾越。”意思就是时速不得超过12.67公里。
1927年,国民党推翻北洋军阀,北平市政府公安局调整限速标准,规定市内汽车行驶速度每小时不得超过25英里,繁华地段行驶速度每小时不得超过10英里。换算成公里时速,相当于市区平均限速40公里每小时,闹市区平均限速16公里每小时。
如果超速行驶,会得到什么处罚呢?北洋时期的政策是拘留,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政策是罚款,每超速一次,罚款5块大洋,按购买力折合人民币几百块钱。不过大家可以想见,民国时期汽车匮乏,拥有私家车者非富即贵。贵人超速,交警不敢罚;富人超速,他们不怕罚。当年犹太富商哈同在上海开发房地产,他老婆每次开车上街,一定故意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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