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术即表现
[美]沃特伯格丨文 李奉栖 等丨译
选自《什么是艺术》一书
重庆大学出版社,2011

罗宾·乔治·科林伍德的艺术理论有两个非常明确的观点:一是艺术是纯粹的想象性存在,仅真实地存在于艺术家的想象中。二是艺术是艺术家情感的表现。
第一个观点:艺术是纯粹的想象性存在确实有点似是而非。毕竟,现实世界中充斥着如雕塑、绘画、音乐、电影等诸多艺术品。谁又敢说它们不是实实在在的艺术品。科林伍德以听交响乐为例来说明他的观点是正确的。人们可以通过收音机或唱片等途径来听,但他们肯定不会说所听到的东西完全相同,因为交响乐本身超越了任何(所有)的具体表演。读小说也一样。读一本《战争与和平》,不同的读者可以读出不同的版本。鉴于此,人们又如何理解艺术的存在呢?
科林伍德的观点——艺术存在于艺术家的想象中——给出了问题的一个答案。如果艺术是想象性的存在,人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它与所有的现实表现形式均有出入。因为这些表现形式仅仅是艺术家用来让他人感受艺术,或者说,让艺术进入体验者的想象的工具而已。交流是艺术品的附带的、非决定性的特征。在这方面,科林伍德的理论与托尔斯泰的迥异。对科林伍德而言,交流之所以是艺术品的附带特征,是因为他认为艺术创作本身是一个自我承认的过程。和托尔斯泰一样,科林伍德认为情感对艺术创作极其重要。但科林伍德对情感的解释与托尔斯泰的大相径庭。
在科林伍德看来,人们常常不知道是哪一种情感驾驭了自己。他们可能意识到自己感受到了什么,但常常却需要借助语言让自己理解这到底是何种情感。比如说,如果我的车被撞了,我最初的意识可能是自己情感上的混乱状态。尔后我破口大骂,才意识到自己生气了。通过这种情感的宣泄,我找到了自己的感觉。
艺术家经历相似的过程——首先意识到某种情感影响了自己,然后通过艺术创作的形式来表现这种情感。对于愤怒的表达,我(破口大骂)和艺术家(绘画创作)的不同在于艺术家注重其情感的独特性,不辞辛劳地进行个案探究——比如,是什么让此愤怒成其为此状态下的愤怒。艺术家不过是更热衷于解读自己情感的人罢了。
鉴于此,科林伍德认为,在现实生活中通常被认为是艺术品的有形存在或事件并不一定就是艺术品或(用自己的话说)艺术本身。当然,这些有形的表现形式对于人们体验艺术至关重要。但艺术的目的不在于交流。相反,科林伍德认为,艺术创作是艺术家表达自己情感的过程,能否将此情感交流出去倒是次要的。
科林伍德同样注重区分艺术创作本身和制造东西的技艺。同样,是否注重个体性是区分的关键。技艺旨在生产符合一般标准的产品——一张床或一件衣物,而艺术家旨在创作独特性的作品——仅此诗篇,别无其他。自始至终,科林伍德坚持艺术品的独特性,并据此对其他(没能承认艺术品的独特性)理论家进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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