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风醇且朴 金石慨而慷
——从文化嬗变看秦公簋和石鼓文的先后问题
选自 | 《西泠艺丛》2021年第9期 总第81期 |
甘肃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学术委员会主任
【摘 要】
秦公簋和石鼓文是先秦文化的瑰宝,二者铭文皆为有韵之文,其铭文又隶属一脉相承的秦系文字,是《诗经》之外秦人风神的“雅”和“颂”。本文从文化学角度,厘清了诸家各异的观点,认为秦公簋早于石鼓,并以此金石二器为探究载体,从诗、书、器的意义等方面微显阐幽,提出了具有文化观照的多重史学意义,对当代文化建设颇有借鉴作用。
【关键词】 秦公簋 石鼓文 文化嬗变 冯国瑞 年代
秦公簋铭文和石鼓文都是韵文,为《诗经》之外的诗,是秦人精神、风骨的“雅”和“颂”。前器为吉金,后物为寿石,二者铭文赓续衍进,异代辉映,是典型的秦系文字,与秦人精神一脉相承。笔者不揣简陋,从文化发生学角度稽考审视,两相比较,可牵涉出秦人社会发展等许多颇有价值的原生精神,借此彰往察来,于当今文化建设大有裨益。
01
从一则题跋说起
秦公簋(图1)于辛亥革命后自秦州(今甘肃天水)流向兰州,先后辗转至天津和北京,1959年由故宫博物院拨交中国历史博物馆,现藏中国国家博物馆。天水近代学者冯国瑞先生在所著《天水出土秦器汇考》自序中记载:
民国八年(1919),天水西南乡出土铜器颇多,旋即散佚。今传世秦公簋,初流传至兰州商肆,置厨中盛残浆,有贾客以数百金购之,其名乃大著。后为合肥张氏所得,携往北平(《陇右金石录》)。十二年(1923),王静安先生既为之跋矣,于是举世始知矣。[1]
后来的学者,于秦公簋的研究虽各有侧重,除对该器铭文(图2)的韵读、释义以及器物的功用、纹饰等做拓展研究外,而基本的阐释观点,仍未超出王国维(1877—1927)的认知范围。现谨录王国维先生题跋如下:
右秦公簋,出甘肃天水秦州,今藏合肥张氏。器盖完具,铭辞分刻器盖,语相衔接,与编钟之铭分刻各钟者同,为簋中所仅见。其辞亦与刘原父所藏秦盄龢钟大半相同,盖一时所铸。字迹雅近《石鼓》,金文中与《石鼓》相似者惟《虢季子白盘》及此簋耳。虢盘出今凤翔府郿县礼村,乃西虢之物。《班书·地理志》所谓“西虢在雍”者也。此簋虽出甘肃,然其叙秦之先世曰“十有二公”,亦与秦盄龢钟同。虽年代之说,欧赵以下,人各不同,要必在德公徙雍以后。雍与西虢壤土相接,其西去陈仓亦不甚远,故其文字体势与宝盘、猎碣血脉相通,无足异也。
此簋器盖又各有秦汉间凿字一行,器云:“公元器一斗七升八奉”;簋盖云:“西一斗七升大半升”。盖“西”者,汉陇西县名,即《史记·秦本纪》之西垂,乃西犬丘。秦自非子至文公,陵庙皆在西垂。此簋之作,虽在徙雍以后,然实以奉西垂陵庙,直至秦汉,犹为西县官物,乃凿款于其上,犹齐《国差甔》,上有“大官十斗一钧三斤”刻款,亦秦汉间尚为用器之证也。故以簋文字之近石鼓,得以其作于徙雍以后解之;其出于秦州,得以其为西垂陵庙器解之(汉西县故址在今秦州东南百廿里。笔者注:西县故城在秦州西南,静安先生误)。癸亥八月。[2]
据冯国瑞先生所著《天水出土秦器汇考·自序》可知,王国维考释此器当在1923年8月。纵览之,此题跋于秦公簋考之甚详,故多着笔墨,且新知时现,涵盖信息量极为广大,几乎每句皆可成文述之,此处只撷与本文有关的几处:
(一)秦公簋与虢季子白盘(图3)、石鼓文(图4)三者书风近似。
(二)秦公簋与盄龢钟为一时所铸;铭辞分刻,为簋中所仅见。
(三)秦汉间此簋仍为用器,且器盖各有新凿字一行。
(四)此簋出于秦州,为秦公徙雍后“奉西垂陵庙”之器。
02
冯国瑞与秦公簋
王国维对秦公簋的辨识题跋,既有发轫的功劳,也有一言九鼎的意义,而他的学生冯国瑞则对秦公簋的研究,毫无疑问,具有“集大成”的作用。这里,很有必要对王国维的学生冯国瑞作一介绍。
冯国瑞(1901—1963),字仲翔,甘肃天水人。少时随清代进士任承允、翰林哈锐习古文辞,1921年考入国立东南大学,师从吴梅、柳诒徵、胡小石、汪辟疆、商承祚等鸿儒硕彦,1926年考入清华国学研究院,受业于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赵元任、吴宓等大师门下,尤为梁启超赏识。1934年,任国民政府青海省政府秘书长,代主席。1946年,任兰州大学中文系教授、系主任。冯国瑞于诗词、书法、音律、绘画、金石、方志、石窟等方面的研究多有建树,尤精于金石龟甲、考据词曲和石窟研究,其著述颇丰。著有《绛华楼诗集》《张介侯先生年谱》《麦积山石窟志》《炳灵寺石窟勘察记》《秦州记》《关西方言考》《天水出土秦器汇考》,并辑有《守雅堂稿辑存》等。
19世纪40年代,时寓居重庆的冯国瑞,才有时间集中精力,对乡邦秦器进行全面研究与梳理。当然,主要焦聚于秦公簋。同时,他延请商承祚、郭沫若、刘文炳和清华国学院的同门吴其昌等学者进行讨论。
冯国瑞与诸学者经过互证勘误,使秦公簋的研究进入新的学术境界。期间,商承祚的重要发现是,秦公簋器铭字范由单字拼排而成,类于活字,实“为活字版之鼻祖”,且“器铭器盖连读固为创见”,与“秦公钟为同时物”(和王国维看法同)。郭沫若在与秦公钟(盄龢钟)的比照中,主要对秦公簋进行了韵读。刘文炳主要对“不显”等字和词进行了考释,并对铭文从古今音韵学方面进行了解读,同时对“十有二公后之秦公”进行了考释。冯国瑞和同门吴其昌在重庆有联榻质难,集书秦公簋联语之娱,吴本有从古方言、古成语方面考释簋、钟二器的心愿,但遗憾的是不久病逝了。纵览之,以上诸家考释虽各有侧重,然皆以王国维为基础发微延展。
最后,冯国瑞会通诸家关节,分作长文《秦公簋器铭考释》《秦公钟器铭考释》《秦车輨图说》,此三考互证互释,结合秦人史迹、乡邦文献、器铭考释、金石别器、古音韵学等方面,解决了诸多相关的问题,尤其是断代问题。同时,冯国瑞在断代问题上,对秦公簋及其他秦器的研究,又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
03
秦公簋的断代问题
对秦公簋的历史断代,是研究诸多问题的关捩,这个问题的焦点是“十有二公”之后的秦公是谁?
秦公簋器盖铭文开头的几句为:
秦公曰:不显朕皇,祖受天命,鼏(奄)宅禹绩,十有二公,在帝之社。
刘文炳(1876—1954)先生在《十有二公后之秦公》一文中说:
秦为诸侯,入庙之公,据《始皇本纪》二世元年所云,自襄公始,是自襄公以下之第十三公,即为秦公簋及秦盄龢钟所谓秦公。曰之秦公,即为其十有二公之后紧接之一公。[3]
但是,此间又有两个问题并存。一是文公(前765—前716)太子虽称静公而未享国;二是宁公最小的儿子虽莅位六年而《秦本纪》不承认为公,称出子(未入庙)。
笔者为理清脉络,故搜罗诸籍,同时综合诸家观点,便于做进一步的研究探讨。就秦公簋中“十有二公”之上限,诸家均认为是秦襄公(?—前776),而下限,却说法各异,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刘文炳:再考。
(二)王国维:与秦盄龢钟同,必在德公(前677—前676)徙雍以后。
(三)商承祚:与秦公钟为同时物。
(四)裘锡圭:与宋代发现的秦公钟为同一个秦君所作,引诸家断代而未决。
(五)李学勤:与秦公镈(图5)系同一秦君所作,或因参照秦公镈铭文(图6)书体。认定铸器之时在春秋前期,为秦成公所作(前663—前660),后改为秦穆公(前659—前621)器。
冯国瑞《天水出土秦器汇考》中,收有郭沫若《秦公簋韵读》一文,他将盄龢钟铭文与秦公簋铭文比录释韵,是把两器当同时器物来互证的。郭沫若认为,簋、钟为一时所铸,且断为景公无疑。其说最为服人:
秦公钟年代自宋以来久为悬案,其所言“十有二公”,自非子起算,则作器者为成公,自秦仲则为共公,自襄公则为景公。近人罗振玉又创一新说,谓自秦侯始,作器者为穆公。案罗乃因铭中有“烈烈桓桓”之语,遂联想至穆公,更倒数十二世而得秦侯耳,毫无根据也。今知与叔夷镈形象相同,断为景公无疑。景公与齐灵公同时,故有此现象。此亦应用形象学之一例。[4]
然冯国瑞以为:“十有二公”当自襄公始,簋为景公(前576—前537)与其先公所作祭器。冯国瑞《天水出土秦器汇考》亦收录其自撰《秦公簋器铭考释》一文,言之:
郭氏《石鼓文研究》眉批有云:按秦公钟花纹与齐灵公时叔夷钟全同,知其年代必相近,与齐灵公同年代者在秦为景公,则十有二公者实自襄公起算也。此足为余钟、簋为景公时物有力之佐证,不必强牵与石鼓文同时矣。
由此可见,冯国瑞也是依钟、簋的时代风格,铭文特点等多种因素来确定秦公的。这位秦公,当为景公较为可信。
总之,冯国瑞与以上诸家,就秦公簋的断代问题,年代虽则相差百年之内,但总体来说,把秦公簋定为春秋晚期之器,应该是诸家学者之共识。
04
秦公簋并非孤立的文化表征
天水作为秦人奋发崛起之地,这一带出土的其他秦器早在北宋就闻名于世。进一步来看,秦公簋出土于天水,绝非孤立的史学现象。诸如前面提到的盄龢钟,欧阳修《集古录》中就有记载(出土于今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朝那湫,宋属秦凤路,器佚而铭存)。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秦州甘谷民耕得之一秦器,曰熊足盘,《续考古图》有载。而颇为有名的“不其簋”(图7),辛亥革命后出土于天水,器主为秦庄公,即襄公的父亲。庄公居西垂,并葬于其地,时在西周晚期(约前820年左右),簋有铭文约140多字,此器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
曾就读于清华国学研究院的冯国瑞先生,心怀家国,情系桑梓,生平对天水秦器的鉴藏研究不遗余力,其著作《天水出土秦器汇考》中就收有《秦车輨图说》一文,他说:
三十三年秋(1944),天水南乡暴雨后,出土古车数辆,器饰零碎颇多,且有髹漆轼轮之属,初未毁散,即怂恿珍弟(冯国珍,冯国瑞二弟)亲往探购,仅获铜輨三事。
冯国瑞先生全力购得三件铜輨后,视若珍宝,旋即量身制图,并进行研究。冯先生认为此
三器非一车之器,其中“无花纹而有键,键首作虎头形,证以秦公簋器座之回环虎头纹及他器之虎形,秦当以虎形图腾者,当别为文详之”。总之,冯国瑞先生作为王国维、梁启超诸大师的学生,对乡邦秦器倾注了大量心血进行探赜研究。1963年,冯国瑞先生含冤去世,可惜未及见天水如此众多的秦人遗物,尤其,礼县大堡子山遗址的发掘未能亲往考证,于此间诸多秦器的研究留下了无尽遗憾。
20世纪90年代初期,礼县大堡子山遗址遭到盗墓者疯狂盗掘,其中有一对秦公壶流失至美国纽约,有两行六字铭文:“秦公作铸樽壶。”李学勤先生曾见之,并考证为秦庄公之物,认为约在周厉王晚期到周宣王初年之物,稍晚于不其簋。李学勤先生对秦公陵园的介绍很有代表性,其在《东周与秦代文明》一书中指出:
1992年至1993年,甘肃礼县大堡子山墓地遭到盗挖,大量珍贵文物散失,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缴获了一部分,到1994年做了清理发掘。大堡子山M2、M3两座大墓并列,所出青铜器多有“秦公”铭文,表明是两周之际的秦公陵墓。对于究竟属于哪一公,较早论作多估计为庄公、襄公,后来材料增多、发现较晚的因素,多主张是文公。还有可能出自墓中的铭文有“秦子”,笔者推想是未继位而卒的文公太子静公。同时被盗掘、后经清理发掘的,还有与大堡子山隔水相望的圆顶山墓地,系春秋早期以至战国时期。这两个地点的出土器物及有关论文,概见《秦西垂陵区》《秦西垂文化论集》两书。[5]
近年来天水一带新发现与早期秦文化有关的古遗址和墓葬近70处。如属于秦早期的有甘谷县毛家坪遗址,清水县李家崖遗址(典型的殷商葬式),后期的有麦积区放马滩墓葬群(曾出土木版地图和秦简),张川县马家塬墓葬群(西戎贵族车马及器物最为著名)等,而礼县大堡子山遗址和马家塬遗址考古发掘项目,相继荣膺“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称号。伴随天水大量秦器的发掘出土,自西垂宫延伸到关陇一带的秦文化遗迹比比皆是,亦可证秦公簋确为非孤立之文化现象。
笔者今搜寻诸家所载,而不限于铜器,制成一表,为《天水一带嬴秦遗址出土器物概览》(见附表),冀有益于对秦公簋及其他嬴秦器物的比照研究。
05
秦公簋和石鼓文的先后问题
“秦公簋”可将器与铭合一来看,“石鼓”无文则器的意义大减,故笔者在行文中,“秦公簋”指器铭合一,“石鼓文”则指器文合一。
就石刻文字本体而言,作为祭祀献俘,记功刻铭的石鼓文的确是划时代的。然石鼓刊刻历史久远,无确切纪年,加之文字漫漶,故颇难断其句读。自唐初石鼓被发现以来,学界对石鼓文的关注、研究和争论,一直都没有停止过。尤其对其刊刻年代多有误解,至今聚讼纷纭,莫衷一是。如果把历代的诗文、研究以及拓本、书法的影响,乃至于石鼓的传奇经历汇总起来,真可谓是荦荦大端的文化现象。
关于石鼓文的存字,郭沫若根据宋拓本的统计,有全字465个,又有重文、合文65个。但是,对于其断代,始终没有可信的答案。马衡主张石鼓为秦穆公所刻,郭沫若考订乃秦襄公时所刻,唐兰认为是秦灵公三年(前422)所刻,后又改为秦献公十一年(前374)所刻。虽然唐兰的说法得到了公认,但又难以成定论。因此,对石鼓文的研究,仍然扑朔迷离。
唐初在天兴县(今陕西省凤翔县)发现了十个石碣,每碣上都刻着一篇六七十字的四言诗。这些石碣每个有约一米多高,形似高脚馒头。因为它们有些象鼓,一般就称之为石鼓。……从字体上看,石鼓文似乎不会早于春秋晚期,也不会晚于战国早期,大体上可以看作春秋战国间的秦国文字。现在石鼓保存在故宫博物院里,但是文字有很多已经残泐。[6]
裘锡圭先生集诸家见解,“从字体上看,石鼓文似乎不会早于春秋晚期,也不会晚于战国早期”,这个提法虽然比较公允,但仍然宽泛。
而李学勤先生的观点,对认识秦公簋和石鼓文的先后问题,颇有道理。
历代学者对石鼓的年代,从诗的内容和书法作了很多探讨,最后确定为秦物,郭沫若先生《石鼓文研究》为这一方面的总结之作。不过石鼓究竟为秦哪一国君所作,迄今无一致意见。笔者认为,唐兰先生指出石鼓文某些词语和字的写法,晚于秦公钟、秦公簋,是完全正确的。[7]
尽管李学勤又将秦公簋从秦成公器修正为秦穆公器[8],不过依然认为秦公簋早于石鼓文。
依笔者审视,唐兰(1901—1979)在《石鼓年代考》一文中分析得很到位。他从铭刻发展、文学史、新语汇、字形、书法、地望、石鼓发现地及文之次序和内容等多方面,对石鼓文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分析,而且每每与秦公簋为参照,断定石鼓文应该在战国中叶,晚于秦公簋,早于诅楚文。这篇文章初刊于1958年第4期的《故宫博物院院刊》,60来年过去了,至今价值不灭,学术水平无人超越。
06
秦系文字的发展脉络
文化的发展自有其因果,而文字作为介质和载体,从环环相扣的链接中,可以清晰地观察到其因果嬗变。以吉金寿石为依托的秦系文字,在其发展演进中,我们从纪年、文字、器物、风格诸因素中,可以得到其断代关系的钥匙。
周宣王时期(前828—前782)是一个短暂的中兴期,在文字发展史上有特殊的意义。因为我们所说的籀文,也就是定型了的、标准的大篆,是由宣王的太史籀隶定的。
《说文》云籀文创始于西周晚期宣王时的太史籀,此说有人表示怀疑。太史籀实有其人,上海博物馆所藏的一件鼎,铭文有“史留”,当即史籀。东周的秦文字可溯源到宣王时青铜器虢季子白盘,恐非偶然,恐怕盘铭就是史籀倡行的字吧?[9]
文字是官方的意志,这个任务由太史籀来组织完成,至于后来进入东周列国自有其风格或者说变格发展,原因复杂,但万变不离其宗,始终没有突破篆书的演进范畴。秦统一后,由李斯执行完成的“书同文”工作,与太史籀的性质如出一辙。如今,我们仍能不太费力,比较明晰地释读小篆以前的文字,是因为秦人处于宗周地区,其人被周之德教久矣,因此,最纯正地保留了周王朝的文字基因。“在春秋时代的各个主要国家中,建立在宗周故地的秦国,是最忠实地继承了西周王朝所使用的文字的传统的国家。”[10]
散氏盘、毛公鼎、虢季子白盘与天水出土的不其簋都是同一时期的铜器,而“虢季子白盘最值得注意,其文字方整,在风格上开后来秦人文字的端绪。”[11]目前,人们普遍认为,秦系文字的发展脉络是:虢季子白盘—太公庙秦器—天水所出秦公簋—石鼓文—诅楚文(图8)。[12]
还值得注意一个问题,甲骨文、铜器铭文已出现了职业化的刻手和写手。甲骨文且不说,就拿铜铭来说吧,李学勤先生在《先秦文字与书法艺术》的一次演讲中提道:“我们看到不同地点出土的青铜器上面的字体,每每很相似,即使今天我们也做不到这一点。由此可以猜想,当时一些比较重要的青铜器有特别的‘书手’来书写。”书手既有风格和技法的传承,也是解读不同时代,不同地域和铭文风格相似的密码。
的确,就秦公簋铭文而言,与虢季子白盘铭文,从字形到风格上,最为相近。西周末年的社会裂变,反映在文化上,出现一种新生的审美,体现在文字上,则是以虢季子白盘铭文为代表的清刚雅健和方整疏朗。
07
秦公簋和石鼓文具有文化学上的多重意义
多年来,人们对地处西垂的秦人多抱有偏见。如钱穆先生《秦汉史》中说到秦,是“僻处西垂,其文化程度较东方为远逊”,甚而还说:“秦人本无文化可言”[13]。但是,产生了《诗经·秦风》之《车邻》《驷驖》《小戎》《无衣》《蒹葭》诸篇什的这块地方,又证之于后世大量出土之文物,可知秦文化之分量颇为不轻。尤其,由表及里的文化精神层面,在不断深入开掘中,才能彰显其价值和意义。而笔者以秦公簋和石鼓文为例举证求识,即在于此目的之思考探索。
(一)诗的意义
如前文所述,秦公簋的铭文乃有韵之文,其时代,正是《诗经》诸华章大放异彩的时代。同样是青铜名器,有铭文357字的散氏盘和497字的毛公鼎,也许因为用器的不同,只能是散文体,而仅140多字的秦公簋,作为祭礼之器,亦可为纪事散文,但为什么偏偏以韵文格式体现?笔者想来,这定与秦人的某种精神气质有关。作为在西垂筚路蓝缕,终得有成,压抑太久的秦人,告帝祭祖,非诗不足以表其誓。这从《诗经》情感丰沛的十首《秦风》中完全得以印证。
《石鼓》诗文体式类于《诗经》。郭沫若说:“《石鼓》上的诗,和《大雅》《小雅》是一个体系。”[14]由秦簋拓为石鼓,由一首溢为洋洋大观的十首组诗,由谨恭志愤到猎猎大纛,由“祖受天命”的被动,到“来嗣王始”的称雄,真是“诗言志”,慨而慷。诗的气质,亦即秦人的气质。这种气质,亦脉传于其祖先上古之贵族精神,更继承了与他们文化根脉密切的殷人的诗酒精神。
(二)书的意义
秦公簋和石鼓文,虽一铸一刻,但在中国文字和书法发展史上,颇有其典型意义存焉。
郭沫若把中国青铜器分为四大期,其第四期为“新式期”。此期精进一式,他说:“精进者,文多用韵,字多有意求工,开后世碑铭文体与文字美术之先河。”[15]秦公簋即为新式期之精进之器物。其“器之纹缋多为同一印板之反复”,他进一步注明“印板之使用,就秦公簋及楚王酓鼎观之,最为明了”。[16]图案已属创格,而尤为突出者,采用了范模铸字法,为仅见之例。目前,在商周金文中,尚未有活字范者,如此簋铭文以印模压制而成,实则开创了中国活字印版之先河。
王国维在《史籀篇疏证序》中说:“秦用籀文,六国用古文。”籀文与小篆乃渐进式发展,并无明显分期,秦公簋铭文,石鼓文本一脉相承,在字形字体上虽颇有小异,然无大别,却可以说,是直接影响了小篆字形的典型书体。秦统一后,能够在全国很快实现“书同文”,是这种典型文字一直强化、影响的结果。它们在书法上,尤其是石鼓文对后世书法的影响,又是需要大书特书的事,在此暂不赘述。
(三)器的意义
秦公簋是礼器、祭器、容器,其铭文器盖与器具分铸可连读,和谐妥帖,美观大方。布排依形就势,这种分铸法,亦为首创仅见。就石鼓来说,一石一诗,十诗十鼓,古今独具,离奇得至今无解。秦人对金石赋予如此神秘、新奇而又特殊的意义,可见他们的确奇构联翩,思维发达,不拘一格。他们是善于打破常规,具有创新开拓精神的族群;他们对使用的器物,充满了奇妙的想象和神秘的象征。故如石鼓来说,当必为有意义之器物,而不限于诗刻。从诗的内容上看,虽为畋猎纪功,而实质上,很可能就是一次军事行动的演练,因为秦人有成功的范例。
秦人在“汧渭之间”北征南讨,挺身拒敌,实为富有开拓精神的勇武之族。武事刊与钲鼓,与史实相证,为不刊之论。公元前763年,秦文公以兵700人东猎,第二年举行了著名的“汧渭之会”,事实上,是他们从甘肃天水向关中进发、东征卜居,在汧渭间建立都邑的东迁活动。公元前506年,吴人伐楚,秦救楚伐吴得胜,刻石表功,托物传远,实为秦人之创举。
综上所述,秦之金石,秦公簋与石鼓文最有文化代表性。于此二物求渊源者,皆因牵涉秦陇一带秦人遗迹事功者多。而其事功,原动力为精神,在外则表征于文化。另外,此二器对秦代书法体式皆有影响,秦公簋影响了权、量、诏版诸器的发展;石鼓文浑茫端重,影响了诅楚文以及峄山、泰山、琅琊、芝罘、东观、碣石门、会稽等刻石,后世碑的形制、铭刻方式由此发轫。
当今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亦需如秦人精神者励志图强。故其或为器物、或为诗赋、或为书法,实秦风之再现。以现实精神观照之,挖掘内涵,推陈出新,革故鼎新,创造开拓,所谓“从来多古意,可以赋新诗”,将为文化自信赋予新的内容和精神。
2021年7月完稿于佛石斋
[1][2][3]冯国瑞编:《天水出土秦器汇考》,陇南丛书编印社1944年印行。
[4][15][16]郭沫若:《青铜时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46页、第243页、第245页。
[5][7][8][9]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390—391页、第174页、第369页、第336—337页。
[6][10]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59页,第52页。
[11]李学勤:《古文字学初阶》,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44页。
[12]李朝远:《新出秦公器铭文与籀文》,见《考古与文物》1997年第5期。
[13]钱穆:《秦汉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5页、第8页。
[14]郭沫若:《奴隶制时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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