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蒂斯的体系:
一份形式-结构的分析报告
诸葛沂
经历了20世纪七八十年代激荡的社会政治运动、左右学派关于现代主义的辩论,以及令人应接不暇的后现代主义浪潮, 90年代初,马蒂斯的作品重返公众和学院的视野,再度掀起了人们对这位睽违已久、誉享史册的经典现代主义大师的热潮。其中标志性的事件,是华盛顿国家美术馆于1990年举办的“马蒂斯在摩洛哥”展和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the Museum of Modern Art)于1992年举办的“亨利·马蒂斯:回顾展”,后者集中展出了这位艺术家最伟大的成就,包括275幅画作和50幅剪纸作品,还有大量的雕塑、素描和版画作品。此次展览距离上一次美国举办的以其作品为主题的展览(1951,MoMA)已经过去40年了,而在巴黎大皇宫举办的回顾展(1970)已是在20多年前。跨越时代的喧嚣,重见《生之喜悦》;虽恍如隔世,却体现了马蒂斯艺术旷日经久的魅力。
随之而来的则是对马蒂斯艺术的重新阐释与评价。时过境迁,随着形式主义和图像学方法的沉寂,语言学、人类学、符号学、心理学、知识考古学、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等理论方法的绽放、丛生和“旅行”,为艺术史研究注入了新的血液,展现了新的视野,破除了循常习故的观念,产生了独辟蹊径的研究成果。马蒂斯作为现代主义绘画的一面旗帜,必然得到诸多新路径的“解剖”与解释。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成就,包括希拉里·斯波林(Hilary Spurling)的传记研究(《马蒂斯传》),凯瑟琳·博克.威斯(Catherine Bock Weiss)的档案研究(《马蒂斯研究指南》),约翰·埃尔德菲尔德(John Elderfield,1992年回顾展的策展人)的图像学分析(《描述马蒂斯》),以及美籍法裔艺术史学者、《十月》艺术批评团体主将伊夫-阿兰·博瓦(Yve-Alain Bois)运用结构主义方法对马蒂斯艺术所做的形式-结构分析。
伊夫-阿兰·博瓦既是罗兰·巴特的学生,也是将美国艺术批评家格林伯格和罗莎琳·克劳斯的理论引介至法国的学者,在形式主义、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影响下,博瓦试图重新定义理论在现代主义批评话语中的地位。他警告不加批判地采用理论方式,同时也反对对所有理论的先验拒绝,他认为理论最好是用来回应一个关键问题的具体要求。他的代表作《作为模型的绘画》清晰地展示了在结合绘画和文本的仔细阅读情况下,各种理论方法的精准、灵活而富有启发性的运用情况。博瓦关于马蒂斯艺术的阐析集中于其90年代的论著,包括《马蒂斯和“原初素描”》(收录于《作为模型的绘画》)、《论马蒂斯:致盲者——致列奥·斯坦伯格》、《马蒂斯的<浴女和乌龟>》及《马蒂斯与毕加索》等。可以说,马蒂斯的艺术,是博瓦运用形式-结构分析方法研究现代主义艺术中最缜密而详尽的案例之一。本文将在文本细读的基础上,提炼并评论博瓦捕捉到的马蒂斯艺术的主要形式-结构特征,分析其研究立场与方法要旨,并尝试就其观点做一些跨文化艺术理论方面的联想阐发。
图1 马蒂斯,《窗口观景》,1911-12
从指不胜屈的文献档案中,伊夫-阿兰·博瓦找到了一条关于马蒂斯在丹吉尔获得某种视觉体验的记录。在1912或1913年的某一天,画家站在一堵让他印象深刻的蓝色墙壁前,他为自己无法在绘画中表现出这种蓝色的扑面而来的“感官强度(sensorial intensity)”而感到惋惜;他曾对基诺·塞维里尼(Gino Severini)吐露心声:“为了让自己摆脱那种支配一切的蓝色感觉,他必须把整幅画布涂成蓝色,就像一位壁画家一样。”[1]在《马蒂斯与毕加索》的第一章《外语》里,针对这句心声,博瓦认为,马蒂斯对于画一幅单色画的冲动,恰恰证明了,他反对将图画看作符号的组合,因此,“马蒂斯是一个现象论者(phenomenologist),毕加索则是一个结构主义者”[2]。随后,他指出,虽然马蒂斯反对任何一种任意的符号系统,但是为了能够传达出他在丹吉尔所经历的那种视觉体验,那种满幅色彩的奔涌,漫漶无言的洪流,这位画家还是发明了一种清晰的系统。这个系统依赖于两个等式:第一个是马蒂斯自己创造的“质量=数量”,第二个则可以写成以下公式:“循环+张力=膨胀”(顺序可易)。
图2马蒂斯,《生之喜悦》,布面油画,1905-1906
斯坦伯格描述了观看《生之喜悦》的体验。“这有点像观看一块石头落入水中:你的眼睛只管看着不断扩大的涟漪,这需要付出有意的、几乎不正常的意志力,去注意第一个冲击点——或许这正是因为它是如此缺少回报的缘故。也许马蒂斯试图让他的个别人物在我们面前消失,就像那块被吞没的石头,我们因此被迫认识到一个不同的系统。”所以,“要是人们分别观看其中的人物,不会得到任何回报,因为那些人物在融贯性或结构明细化上的欠缺抑制了这种回报”,人物的“轮廓线条非常随意,与其中骨架的在场或功能没有关联”,西涅克所指摘的“像大拇指一样粗的”浓重轮廓线丝毫不注意解剖结构,并不给任何具有体积的物质以密度,这样就使画面“不是一种固定形式演绎的场景或舞台”,而是进入“一个像城市或血管那样的循环系统,在其中任何一点上的停顿都意味着一种症候状况,例如血栓或交通阻塞”。[6]
图3 毕加索,《番茄》,1944
图4 马蒂斯,《芥子植物》,1943
图5 马蒂斯,《舞蹈》,1910
图6 马蒂斯,《红色的和谐》,1908
1. 满幅。因为图画或素描的表现来源于上色表面之间的数量差异,所以画家在作画时必然要立即考虑到即将覆盖的表面的整体(在彩绘和素描中是一致的)。 2. 限制。框架指的是画布的四条边,这些硬直的线条对画面有决定性的影响,在创作过程中,这种限制已经被内化了,被任何为整体图画的一项因素(parameter)。 3. 比例。尺寸是绝对的(可测量的),比例是相对的。比例只与占比有关,不论是内部关系(一幅彩绘或素描中的各种数量关系)还是外部关系(画布与墙壁之间,雕塑尺寸和观众身体大小之间)。尺寸决定比例,但是绝对的数量(尺寸)完全会被相对的数量(比例)所修改。马蒂斯曾不断地说,要在最小的画布上实现一种可以和旺斯教堂的空间感一样的空间感。比例由数量的内部和外部关系决定。由于在架上绘画创作中无法掌控外部关系(与之后悬挂的墙壁或所置的空间),那么马蒂斯通过设想情景(circumstance)的力量来解释内部数量关系,决定比例。所谓设想情景,就是假设这幅画可以在户外展示。如他所说,“我不需要任何特别的展示。我画画是为了让我的作品可以在户外展示。”[34] 4. 饱和度和明度。“通过素描来表现”意味着饱和度和明度的不可分割性。饱和度是色彩的鲜艳程度,明度是眼睛对光源和物体表面的明暗程度的感觉。马蒂斯是通过数量占比关系的调制而非传统透视建模的方法而作画,他放弃了传统的建模,也放弃了将饱和度与明度对立的观念,他使黑色成为一种亮色而非暗色,[35]黑色不再是为了凸显亮部而作的陪衬,黑色同样是一种光的颜色,这就颠覆了旧的对比法则,任何颜色都可以可以完成任何任务,图画的整体空间建构将会被扁平化的色彩组织所承担,传统造型已然多余。[36]
(未完待续)
[注释]
[1]Gino Severini, “La Peinture d’avant-garde: Le Machinisme et l’art—reconstruction de l’univers”(1917), reprinted in Témoignages, Rome: Éditions Art Moderne, 1963, p.63.
[2] Yve-Alain Bois, Matisse and Picasso, Flammarion:Kimbell Art Museum, 1998, p.28.关于毕加索立体主义绘画的符号任意性,可参看拙作《画商康维勒:一个艺术社会学和现代主义视角的考察》,《文化研究》第39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第219到234页。
[3] Jack Flam edited, Matisse on Art, New York: Phaidon, 1973, p.136.
[4] Yve-Alain Bois, “On Matisse: The Blinding: For Leo Steinberg,” October, Vol. 68 (Spring, 1994), pp.60-62.
[5]参John Elderfield, Henri Matisse: A Retrospective, NY: Museum of Modern Art, 1992.
[6] [美]列奥·斯坦伯格:《另类准则:直面20世纪艺术》,沈语冰译,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11年,第24-25页。
[7] Jack Flam, Matisse: The Man and His Art, 1869-1918, Ithaca and Lond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7, p.73.
[8] Jack Flam edited, Matisse on Art, p.74.
[9] Yve-Alain Bois, “On Matisse: The Blinding: For Leo Steinberg”, p.64.
[10] Yve-Alain Bois, Matisse and Picasso, p.54.
[11] Ibid., p.74.
[12] Ibid., p.80.
[13] Yve-Alain Bois, Matisse and Picasso, p.174.
[14] Yve-Alain Bois, Matisse and Picasso, p.74.
[15] Ibid., p.80.
[16] Yve-Alain Bois, Matisse and Picasso, p.83
[17] Ibid., p.90.
[18] Francoise Gilot and Carlton Lake, Life with Picasso, New York: McGraw-Hill, 1974, p.271.
[19]Yve-Alain Bois, Matisse and Picasso, p.29.
[20] Frank Stella, 引自Jean-Claude Lebenzstejn, “Eight Statements”, Art in America, 63, no.4 (July-August 1975), p.75.
[21] Henri Matisse, “Notes of a Painter”, in Jack Flam edited, Matisse on Art, p.36.
[22] Louis Aragon, Henri Matisse: A Novel, Jean Stewart trans.,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1972, p.308.
[23] Jack Flam edited, Matisse on Art, p.59.
[24] Ibid., p.68
[25] Henri Matisse, “Notes of a Painter”, in Jack Flam edited, Matisse on Art, p.36.
[26] [美]伊夫-阿兰·博瓦:《作为模型的绘画》,诸葛沂译,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20年,第49页。
[27] Jack Flam edited, Matisse on Art, p.99.
[28] Ibid., p.60.
[29] Henri Matisse, “The Role and Modalities of Color”, in Jack Flam edited, Matisse on Art, p.155.
[30] Henri Matisse, “Modernism and Tradition”, in Jack Flam edited, Matisse on Art, p.73.
[31]“解构”一词是哲学家雅各·德里达的创造,以意指一种理论构想,这种构想探讨知识与意义是如何被建构出来的。德里达质疑形而上学的确定性,他提出一个关键概念“延异”(differance),此词指的是一种认为能指与所指虽不同一的观念。也就是说,符号不仅与许多其他作为无尽的能指链的一部分的符号相异,而且还尾随于(迟于)这些符号之后,这种符号的相异与尾随意味着每一个符号都在重复着空间与时间的创造,最终,不可能存在终极真理,因为真理只能借助于差异才能存在。“解构”与艺术史或视觉再现的研究有过不少交集,对于德里达而言,艺术可以质疑西方文明的形而上学基础,能够超越同一性的逻辑,上演延异的游戏,也许能指出一条走出逻各斯中心主义的道路。视觉艺术的不确定性为能指敞开了开放游戏的空间。德里达的《绘画中的真理》考察了艺术史家迈耶·夏皮罗(Meyer Schapiro)对海德格尔论文《艺术作品的起源》(The Origin of the Work of Art, 1935)的回应,艺术史家史蒂芬·梅尔维尔(Stephen Melville)曾在《其自身之外的哲学:论解构与现代主义》(Philosophy Beside Itself: On Deconstruction and Modernism)等著作中努力探讨过解构对视觉对象研究所具有的意义,安·达勒瓦(Ann D’ Alleva)在《艺术史方法与理论》中尝试以美籍非裔女雕塑家艾德莫妮亚·刘易斯(Edmonia Lewis)为案例实践解构的艺术史,请参[美] 安·达勒瓦:《艺术史方法与理论》,李震译,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09年,第183到186页。
[32]参Jacques Derrida, Of Grammatology, Baltimore and London:The Johns Hopkins UP, 1976. 中译本参[法]雅克·德里达:《论文字学》,汪堂家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年。
[33] [美]伊夫-阿兰·博瓦:《作为模型的绘画》,第48页到第50页。
[34] Marie-Alain Couturier, Se garder libre: Journal, 1947-1954, Paris: Éditions du Cerf, 1962, p.57.
[35] Jr. Alfred Hamilton Barr, Matisse: His Art and His Public, New York: Museum of Modern Art, 1974, p.130.
[36]参[美]伊夫-阿兰·博瓦:《作为模型的绘画》,第48页到第50页。以及Yve-Alain Bois, Matisse and Picasso, pp.28-29.
作者简介:诸葛沂,杭州师范大学教授。浙江大学-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联合培养博士。从事艺术史学和艺术批评理论的翻译与研究,兼及视觉文化和电影研究。著有《尤利西斯的凝视:安哲罗普洛斯的影像世界》《艺术与此在》,译有《现代艺术:1851-1929》《现代生活的画像:马奈及其追随者艺术中的巴黎》(与沈语冰先生合译)《神龙:美学论文集》《作为模型的绘画》和《印象派:反思与感知》(与沈语冰先生合译),在《文艺研究》《美术研究》《文艺理论研究》《新美术》等期刊发表多篇论文,主持并完成国家与省哲社项目若干。曾参加第35届世界艺术史大会,赴巴黎德国艺术史研究中心等处访学交流。







已展示全部
更多功能等你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