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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希 · 弗雷泽 | 异性恋主义,不承认与资本主义:对朱迪斯 · 巴特勒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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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希 · 弗雷泽 | 异性恋主义,不承认与资本主义:对朱迪斯 · 巴特勒的回应 崇真艺客


译自:Nancy Fraser (1997): Heterosexism, Misrecognition, and Capitalism:A Response to Judith Butler, Social Text, Vol 0., Issue 52/53, pp279-289. 无删节

*本文所回应的巴特勒译文见公众号上期。

译者吴昊,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讲师,关注情感、性别与文化政治,译有《残酷的乐观主义》,运营公众号“她译”。




异性恋主义,不承认与资本主义:对朱迪斯·巴特勒的回应

南希·弗雷泽/文

吴昊 /译




朱迪斯·巴特勒一文在诸多方面都大有助益。它让我们重返社会理论中那些深刻、重要却长期被忽视的问题。它将对这些问题的省思与当前政治情势(conjuncture)下对左派困境的诊断联系在一起。

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巴特勒的文章致力于发现、并寻回20世纪70年代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女性主义那些闪耀着价值的方面,而这些正是当前的知识和政治潮流中合谋压制的东西。

同样令人称道的是,为了更好的理解当代资本主义,她整合这些范式中的洞见同其他一些与其相异的新近范式(包括话语分析,文化研究以及后结构主义)的志趣。

这些都是我全心全意支持的观点和事业。然而,巴特勒与我仍然存在分歧。

南希 · 弗雷泽 | 异性恋主义,不承认与资本主义:对朱迪斯 · 巴特勒的回应 崇真艺客

我们最重要的分歧——也是最有讨论价值的分歧——是到底如何实现我们共同所愿的“重新挖掘”和“范式整合”。

我们对什么构成马克思主义值得保留的遗产,和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哪些洞见仍具有现实意义持不同看法。我们对诸种后结构主义理论各自优势的评判不甚相同,对这些理论如何能最好地启发、完善仍保有唯物主义视角的社会理论也有不同的见解。最后,我们对当代资本主义的本质的看法也存在差异。

针对上述问题,为了给富有成效的讨论扫清道路,我想先快速地回应一些我认为是“红线”的问题。

巴特勒在讨论中将我的《正义的中断》一书,与对一些未言明身份的对话者的批判放到了一起。她将后者称之为“新保守主义马克思主义者”。她对这个群体的批判具有价值——这个问题我稍后再说——但将我与这个群体并置的讨论框架是不适当的。

尽管她强调我并非如此,但读者可能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即我与这些“新保守主义马克思主义者”持有类似的观点,认为对同性恋群体的压迫仅仅是“文化性的而已”,因此次要的、衍生的,甚至是微不足道的。

读者可能会认为,我认为性别压迫不如阶级压迫那么根本、那么实质、那么真实,且我希望将反对异性恋主义的斗争置于反对工人剥削的斗争之下。由此将我划归 “性保守的、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群体,甚至认为我觉得同性恋运动是不具有合法性的特殊主义,认为它分裂了左派,而我希望将左派的团结强加于这些群体。

我当然丝毫不这样认为。

相反,在《正义的中断》一书中,我分析了当前所谓身份政治与阶级政治、文化左派(cultural Left)与社会左派(social Left)的脱钩,并将其作为“后社会主义”状况的一种构成性特征。

为了克服这些分裂,并阐明左派统一战线的基础,我提出了一个摒弃“基础”与“上层建筑”,“主要”和“次要”压迫之间的正统区分,并挑战了经济的首要地位。在这个过程中,我理论化了异性恋主义的压迫和酷儿主张的道德合法性。

我的框架的核心在于两种非正义之间的区别,一种涉及“再分配”,另一种则是“承认”。

我远非要将后者贬斥为“仅仅是文化的”,而是要把两种同样重要,严肃且真切的剥夺理论化。对于任何在道德上值得追求的社会,这两种压迫都必须去除。

在我看来,被“不承认”(misrecognized)不仅是在他人有意识的态度和精神信仰中被厌恶、鄙夷和贬低,而是否定了被剥夺了社会生活中“完整参与者”(full partner)的资格,并且也无法(在事实上)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参与到社会生活之中来。

这不是一种“分配型不公”(distributive inequality)的结果(如无法公平地得到资源或“基本生活物资”),而是一种制度性的阐释和评价模式的结果,这种模式使得某人被视为不值得被尊重或不配有尊严。

当这种模式被制度化时,比如,在法律中,在社会福利政策中,在医学中,以及(或者)大众文化中,它就像分配不平等一样阻碍了公平参与。在这两种情况下,其导致的伤害都是实实在在的。

因此,在我的概念化中,“不承认”是一种制度化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一种心理状态。

本质上讲,这是一种身份地位性质的损害,在分析上有别于分配型不公,在概念上也无法化约为后者,虽然它可能伴随着后者同时出现。 而“不承认”是否转为“分配不公”(maldistribution),或反过来,依赖于我们需要分析的社会型构的性质。

例如,在前资本主义、前国家社会中,当身份地位就是分配的总体原则,且身份秩序和阶级等级由此融为一体。在这种状况下,“不承认”就会带来“分配不公”。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当专门化经济关系的制度化允许经济分配和声望结构相对脱钩,地位和阶级因此也产生分化,“不承认”和“分配不公”并不能完全相互转换。当今社会,它们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等同为一个问题,是我接下来要讨论的内容。

然而,从价值上说,关键在于无论是否伴有分配型不公,“不承认”都构成了根本的不公。并且这一点有其政治性的意义。即我们不需要一定给出“承认型不公”是与“分配型不公”联系在一起的证据,来证明诉求“承认”同样是一种真正的追求社会正义的主张。

这一点对于异性恋主义导致的“不承认”同样适用。异性恋主义涉及对性规范和阐释的制度化,否定了酷儿群体的社会参与权。异性恋主义的反对者不需要将这种与性地位相关的伤害,转化为阶级性的剥夺来证明前者的合理性;也不需要证明其斗争一定要挑战了资本主义才是正义的。

由此,在我的论述中,“不承认”的非正义与“分配”的非正义同样具有根本的严肃性。并且它们不能相互化约。

因此,我远非主张文化性剥夺是经济性剥夺上层建筑式的反映。相反,在我提出的分析框架中,这种剥夺同样重要且在概念上不可还原。

所以,从我的视角出发,将异性恋主义的“不承认”视作“文化性的而已”是毫无道理的。这种措辞中隐含的“基础-上层建筑”模型和经济一元论,正是我的理论框架想要取代的。

总体而言,巴特勒将一种实际上为类韦伯式的地位阶级二分法,误认为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一元论。她误以为,将“再分配”与“承认“的问题区分开来,就必然会贬损“承认”的价值,并将我的规范性区分视为一种意图贬低酷儿斗争,并强加一种新的“正统共识”的“策略”。

与巴特勒不同,我认为应该捍卫这种区分,而拒斥这种“策略”。

因此,要探讨我们之间的真正问题,需要将她论述中过于紧密纠缠在一起的两个问题分离开来讨论。

第一个是一个政治问题,涉及异性恋主义压迫的深度和严肃性。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我们的观点无疑是一致的。第二个问题是一个理论问题,涉及巴特勒误导性地称之为“物质/文化区分”概念的概念地位——这关系到对异性恋主义的分析,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而这是我们真正的分歧所在。

让我用通过扼要重述巴特勒的批判的方式,来展开这些真正的分歧。根据我的理解,她就我的再分配/承认的分析框架提出了三个主要的理论论点。

第一,她认为,由于同性恋群体遭受了物质的,经济的剥夺,因此其遭受的压迫被归为“不承认”是不恰当的。

第二,她引用了20 世纪 70 年代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关于家庭属于生产方式的一部分的重要观点,认为对性的异性恋规范性管控对“政治经济的运作而言起着关键的作用”,并且反对这些管控的当代斗争威胁了资本主义系统的“顺利运转”(workability)。

第三,在回顾了一些前资本主义式交换的人类学观点之后,她指出物质与文化之间的区分是“不稳定的”,是一种社会理论应该避开的“不合时宜的理论”。

在我看来,由于这些观点都没有对现代资本主义给予一个足够有区分度的,历史的视角,因此缺乏说服力。

让我依次回应这三个论断。

巴特勒的第一个论点针对的是一些无可争议的事实,即同性恋群体目前所遭受的伤害。

这些伤害涉及严重的经济劣势,带有其无法否认的物质影响,绝非 “文化性的而已”。例如,在今天的美国,同性恋者会被直接开除公职和军队,剥夺广泛的以家庭为基础的福利,承担更多的医疗费用,在税法和继承法中处于不利地位等。同样重要的是,同性恋者缺乏异性恋者所享有的全部宪法权利和保护。

巴特勒认为,从这些后果的经济和物质性特点来看,将异性恋归为关于“不承认”分析是错误的。当然,巴特勒的前提是正确的,但她的结论有待商榷。

她假设“承认型不公”一定是非物质的和非经济的。暂且不讨论这个假设中对“物质”(material)和“经济”的混淆,它在两个方面是有问题的。

首先是物质性(materiality)的问题。在我的概念中,“承认型不公”与“分配型不公”一样,都具有物质性。要搞清楚的是,前者根植于阐释、评价和交流的社会模式。如果你愿意,可以将其称为“符号秩序”(symbolic order)。

但这不意味着它们“仅仅”是符号性的。相反,规范、意义和人格的建构阻碍了女性,种族化了人民,并且(或)将对同性恋群体完整社会参与权的剥夺物质化——无论是在制度中、社会实践中、社会行动中、具身的惯习中,还是在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中。

这远非什么虚无缥缈的的东西,而是实实在在的存在并产生影响。

因此,在我看来,巴特勒所列举的物质性的伤害是“承认型不公”的典型例子。它们反映的是异性恋主义意义、规范和人格建构的制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比如在宪法、医疗、移民和入籍政策中。

正如巴特勒自己指出的,这种被制度化的是对权利和人格的文化建构,从而将同性恋主体建构为卑贱和次等的人。

这就是“不承认”的本质:通过文化规范的制度化,在物质上构建了一个被贬低的,无法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群体。

如果“承认型不公”由此可以是物质性的,那它也可以是经济性的吗?

正如巴特勒提到,也正如我在《正义的中断》中所明确指出的,某些形式的异性恋主义让同性恋群体遭受了经济性的剥夺。问题在于如何理解这些现象。

一种可能是,将经济剥夺看成社会的经济结构的直接表达——很大程度上就像马克思对工人遭受剥削的理解。这种理解似乎是巴特勒所赞同的,她认为同性恋所涉及的经济问题以一种直接的方式被编织在生产关系之中,且纠正这个问题需要变革这些生产关系。

另一种可能是我更赞同的,是将异性恋主义的经济性伤害作为这里更基础的“承认型不公”间接导致的“分配型不公”的结果。

在这种理解中(即我在《正义的中断》中的观点),异性恋主义经济问题的根源在于“承认的关系”:一种将异性恋阐释、评价为正常规范而将同性恋视作异端的制度化模式。由此,这些群体的平等参与被剥夺了。

这两种理解上的冲突带来了深刻而棘手的问题。

是否需要变革当下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以应对同性恋群体所面临的经济问题?

“经济结构”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们是否应该把与性相关的异性恋规范视作资本主义经济直接的部分?还是将其视为一种与经济结构相区别,并与其复杂地相关联的一种地位秩序?

更广泛的说,这些晚近资本主义社会的承认型关系与其经济关系,是否重合?或者,现代资本主义的制度分化是否带来地位与阶级之间的差异?

为了探讨这些问题,让我们分析巴特勒的第二个观点。在这里,她引用了20 世纪 70 年代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认为家庭是生产方式构成性要素的观点。由此论证,认为对性的异性恋主义管控是“政治经济运作的核心”。因此,反对这些管控的当代斗争威胁了资本主义系统的运转。

事实上,这个观点有两个不同的变体,一个是定义论,一个是功能论。

根据第一种定义论变体,(异性恋)性规范在定义上被归为经济结构。经济结构简单地说,就是一系列(再)生产人和产品的社会机制和制度。由此,根据定义,由于家庭是人再生产的主要场所,因此是经济结构的一部分。那么,推而广之,性别秩序(标准化家庭的模式,即由相互区别,似乎是自然存在的男性和女性组成)也是如此。

由此,性别秩序反过来被看做预设了一种性规范模式,生产和自然化了异性恋模式,同时将同性恋视为低劣异端。由此,巴特勒得出的结论是,性规范基于其定义就是经济结构的一部分,尽管它结构化的既不是劳动分工,也不是资本主义社会对劳动力的剥削模式。

这种定义论式的论点带有一种对历史超越式的漠然。因此,它的风险是可能想要囊括的太多。

将性规范的模式定义为经济结构本身的一部分,可能会让“经济结构”的概念去历史化,并使其失去其概念意义上的力量。

这里丢失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作为一种有区分度,且极为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的特殊性。

这种组织形式构建的是一套分化的,与亲属关系和政治威权并不耦合的经济关系秩序。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性规范模式”与“分化的经济关系”之间的联系被弱化了。

相比前资本主义国家和前民族国家式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这种联系显然是更弱的。对前者而言,经济关系很大程度上通过亲属关系机制体现出来,且更直接的与性规范联系在一起。

此外,而在二十世纪的晚近资本主义社会中,性和剩余价值积累之间的联系经由伊莱·扎列茨基(Eli Zaretsky)所说的“私人生活”(personal life)的兴起而进一步弱化。

这种“私人生活”指的是一个亲密关系的空间,包括性,友谊和爱,而不再被等同于家庭,并以一种与生产和再生产脱勾的方式被经验

因此,总体而言,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包含着许多“断裂”(gaps):在经济秩序与亲属关系秩序之间;在家庭与私人生活之间;在地位秩序和阶级等级之间等。

在这种高度分化的社会,我认为将性规范模式简单地视作经济结构的一部分意义不大,将酷儿式的对“承认差异”的主张等同于对再分配的诉求也是如此。

而且从另一个意义上讲,这种定义式的论证也收效甚微。巴特勒希望论证,关涉性的斗争是经济性的,但这个结论已然是一种同义反复。如果性的斗争在定义上就是经济性的,那么它就不是剥削斗争那种意义上的经济性。

简单地将这两种斗争都称之为“经济的”,有取消它们之间差异的风险,造成它们会自动协同的误导性印象,削弱我们提出并回答艰难而紧迫的政治问题的能力。

这些问题包括,为什么虽然它们在事实上不同或冲突,但却被塑造成了协同增强的样态。

这带我们来到巴特勒论断的第二个功能论变体。这里的主张是,性的异性恋规范不是在定义上说是经济性的,而是由于其它对于剩余价值积累扩张具有功能性的作用。换句话说,资本主义“需要”或“受益于”强制的异性恋主义。因此,根据巴特勒的观点,同性恋针对异性恋主义的斗争威胁了资本主义的“顺利运转”。

与所有功能主义论点一样,这个论点是否成立取决于因果链的经验性关系。然而,从经验证据的角度看,同性恋斗争威胁了资本主义实际的历史形式是值得怀疑的。如果同性恋者被当做一个底层劳动阶级,对其的剥削对经济的运转至关重要——比如非裔美国人——那情况可能是这样。那我们就可以说,资本的利益让其“限于其位”。

然而,事实上,同性恋群体更多地在其存在本身的意义上视为次等,这很像纳粹对犹太人的建构;这些人在社会中根本就没有“位置”。这也就是为什么今天同性恋权利的反对者不是跨国公司,而是宗教和文化保守主义。后者揪住不放的是身份地位,而不是经济利益。事实上,一些跨国公司(特别是美国航空、苹果电脑和迪士尼)制定同性恋友好的政策(如家庭伴侣福利)还引发了这些保守团体的愤怒。这些公司显然从接纳同性恋群体中获得了好处——如果它们不遭受抵制,或有足够的强力对抗这些抵制。

因此,从经验上看,异性恋主义对于当代资本主义而言似乎并非必须。由于经济结构和亲属结构,家庭和私人生活之间的“断裂”,资本主义社会在今天可以允许更多的个体在异性恋家庭之外通过雇佣劳动生活。如果涉及承认的社会关系有所改变,那么会带来更多这样的情况。

因此,我们现在可以回答之前提出的那个问题:同性恋的经济剥夺更被理解为异性恋主义下承认关系的结果,而非资本主义经济结构本身。因此,好的一方面,我们并不需要推翻资本主义来纠正这些不公——尽管我们很可能基于其他的原因而需要这样做。而挑战的一方面则在于,我们需要彻底重组当下的地位秩序和承认关系来达到这个目的。

巴特勒观点的功能论变体,重启的是20 世纪 70 年代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我认为最成问题的方面之一:即将资本主义社会视为一个单一的“体系”,并将其过度总体化,认为其包含的相互嵌套的压迫结构无缝地整合并加强着彼此。

这种观点忽视了“断裂”。这种观点已经受到了来自多方坚定和卓有成效的批判,包括巴特勒所赞同的后结构主义范式和我所采用的韦伯范式。功能主义理论作为20 世纪 70 年代思想的一个分支,最好是被丢弃。

巴特勒对我“再分配/承认”框架的批判的第三个论点,涉及应该用什么来取代功能主义的问题。这个论点是解构性的。它旨在解构“物质/文化的二元区分”,而并不坚称异性恋主义的根源在于经济——相对于“文化性的而已”。

巴特勒认为,这个区分是“不稳定的”。从雷蒙德·威廉姆斯(Raymond Williams)到阿尔都塞(Althusser)等新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思潮,都不可挽回地让这个区分处于“危机”之中。

然而,使其成立的论据则来自于人类学家,尤其是莫斯(Mauss)和列维·斯特劳斯(Levi-Strauss)。他们分别对“礼物”和“妇女交换”的论述,揭示出“原始”的交换过程不能被归为物质和文化单一的任一边。由于其同时作为“物质”和“文化”存在,这些过程让这种区分“不稳定化”。因此,巴特勒认为我们在当下启动物质/文化的区分,是一种“理论的不合时宜”。

这一论点难以令人信服,原因有几个。

首先,它将“经济”与“物质”混淆了。巴特勒假定,我对“再分配/承认”的规范性区分是建立在对物质和文化的本体论区分之上的。但事实上,这一假定并不成立。

如前所述,在我看来,“承认型不公”和“分配型不公”一样,都是物质性的。因此,我的规范性区分并不建立在本体论的区分之上。而这里,与资本主义社会关涉在一起的事经济与文化的区分。然而,这并不是本体论上的区分,而是社会理论意义上的区分。

经济/文化的区分,而非物质/文化的区分,是巴特勒与我之间论争的真正核心,也即这两种区分的概念地位。

那么,什么是经济/文化区分的概念地位是怎样的?人类学的结论确实有助于这个问题的理解,但在我看来,却不是以支持巴特勒立场的方式。

我认为,莫斯和斯特劳斯都分析了前国家、前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交换过程。在这些社会中,社会关系的主要框架是亲属制度。在他们的论述中,亲属关系不仅组织了婚姻和性,还组织了劳动过程和商品流动过程;组织了权威、互惠关系和义务;以及地位和声望的符号性等级系统。并没有独立可区分的经济关系或文化关系存在;

因此,经济/文化的区分对于这些社会的成员而言可能并不有效。但这并不可以推导出这种区分是毫无意义或毫无用处的。

相反,它可以有意义、有价值地应用于资本主义社会,因为与所谓“原始”社会不同,资本主义确实包含了这些区分的社会结构分化。

此外,它也可以被我们应用于那些缺少这些区分的社会的分析,以表明这些社会如何与我们的社会不同。这正是我所理解的莫斯和斯特劳斯的精神所在。无论他们对“经济”和“文化”意图如何,将其解读为对这种区分的“颠覆”不如将其理解为对这种区分的“历史化”对我们更有助益。

换句话说,问题是通过将这种区分和当代资本主义本身置于更广阔的人类学语境,揭示其历史的特殊性,从而历史化当代资本主义的核心特征。

因此,巴特勒的“不稳定”论点在两个关键点上出现了偏差。

首先,它将前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特征,即取法社会结构性的经济/文化区隔,不合理地概化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第二,它错误地家庭,将一种区分历史化会使得其在社会理论中变得没有意义或者无用。事实上,历史化的作用恰好相反。它不但没有认为区分是“不稳定的”,反而让其用法更准确了。

所以,在我看来,相对于“去稳定化”和“解构”,历史化是一种更好的社会理论路径。它让我们得以看到社会结构性的区分和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特殊性。

通过这种方式,它也让找到了反功能主义的时机,抗争系统的“能动性”和社会变迁的可能性。

这些可能性可能不会出现在抽象、超历史的语言属性中,比如“再赋义”(resignification)和“展演性”(performativity),而是出现在特定社会关系的具体矛盾之中。

通过对当代资本主义进行历史的、有区分度的考察,我们可以诊断“断裂”的位置,地位与阶级的错构,社会主体多重的矛盾性,以及能激发争取社会正义斗争的多重而复杂的道德要求。

此外,从这个角度来看,将正统马克思主义的所谓复兴作为答案,并没有很好的把握当前的政治情势(conjuncture)。相反,如果能坦率的承认,并试图克服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左翼在“再分配政治”(politics of redistribution)问题上的分裂,和指向“承认政治”(politics of recognition)的多元文化思潮之间的分裂,则能更好的实现这一点。

这种分析必不可少的出发点是,必须在原则是承认双方都有极为合理的诉求,必须以某种方式在计划上协调配合,并在政治上形成合力。总之,今天的社会正义需要“再分配”和“承认”。两者缺一不可。

在最后这一点上,我确信巴特勒与我立场一致。尽管她不愿使用社会正义的一套语言,尽管我们在理论上存在分歧,我们都共同致力于重新拾起社会主义政治的精粹,将其与“新社会运动”最好的部分结合在一起。

同样,我们都志在重拾新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批判中具有真正价值的部分,并将其与后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性理论整合起来。

将这一事业再次提上议程,是巴特勒文章的功劳,我希望我的书也加入她的行列。


致谢:感谢Laura Kipnis, Linda Nicholson和Eli Zaretsky对此文极有助益的建议。


南希 · 弗雷泽 | 异性恋主义,不承认与资本主义:对朱迪斯 · 巴特勒的回应 崇真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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